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发〔2008〕1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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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8〕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日
全市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8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服务业竞赛年活动,着力培植一批新经济增长点,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8年全市服务业投入确保完成340亿元,增长30%以上;全市实施投资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确保超过100个,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确保6个,争取10个;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10亿元,增长16%,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35.2%;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41%以上。各县(区)具体目标以签订的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状为准。
二、竞赛内容
(一)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主要考核服务业投资总额和服务业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亿元以上大项目数量占服务业项目的比重,重点突出投入超10亿元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培植和建设。
(二)服务业增加值和增长速度;
(三)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四)服务业招商引资额和服务业税收增长情况。
三、奖项设置
(一)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先进单位奖。在县(区)和市经济开发区评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
(二)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先进集体奖。在市直各有关部门中评出先进集体10个。
(三)设立服务业竞赛年优秀项目(含服务业集聚区)10个,重点比较项目的投资总额、科技含量、入库税收、就业人数、带动作用等。
(四)先进个人30名。
四、竞赛范围
参加本次服务业竞赛年先进单位评比的为8个县(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参加先进集体评比的为市直相关部门,参加优秀项目评比的为全市今年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经营性三产项目。
五、评分方法
服务业竞赛年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竞赛检查,并组织考核评比,年底将考核情况报市政府同意后,表彰兑现。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比办法
1.完成责任状下达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入额得基本分15分,超过1个百分点加0.2分,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2.完成责任状下达的亿元以上经营性三产项目个数得基本分15分,每超过1个项目加1分,每少1个项目减1分,对投资超10亿元的经营性三产大项目每个项目加5分。
3.完成责任状下达的服务业增加值得基本分15分,超过1个百分点加0.2分,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4.完成责任状下达的服务业增加值增幅得基本分15分,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少1个百分点扣1分。
5.完成责任状下达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得基本分10分;超过1个百分点加0.2分,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6.完成责任状下达的服务业集聚区个数得基本分10分,每超过1个加1分,每少1个减1分。
7.完成责任状下达的服务业招商引资额得基本分10分,超过1个百分点加0.2分,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8.服务业税收增幅达到30%的得基本分10分,超过1个百分点加0.2分,少1个百分点扣0.2分。每个单项加、减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部门在服务业行业发展过程中,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工作成绩突出,所分管行业发展良好,并积极完成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布置的各项任务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评比。
(三)优秀服务业项目评比办法根据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今年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三产项目完成情况排出今年实际完成投资前20名,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性质、当年完成投资、科技含量、预计实现税收和增加就业人数以及对服务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等评出10个优秀项目。
(四)先进个人评比办法对在服务业竞赛年活动中,组织工作、招商工作、项目推进工作成绩显著个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和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批准确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或项目单位每月将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和服务业集聚区的进展情况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处)。
(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服务业竞赛年的活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公布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服务业集聚区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全市和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服务业投入完成情况。
(三)市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对服务业竞赛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主要包括重大服务业项目进展情况、新开工项目的情况及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七、活动组织服务业竞赛年活动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共同参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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