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政报社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10 号
颁布日期:2008-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天津政报社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的通知

津政办发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

令第492号)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加强政府公报建设,经市人

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天津政报》于2008年1月1日起更名为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同时,鉴于刊名变更,经市编办同意,天津政报社更名为天

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天津市人民政府公

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事务性工作。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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