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2006年度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镇政发〔2006〕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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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2006年度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镇政发〔2006〕2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创业、创新、创优”主旋律,坚持外来投资与本土创业、铺天盖地与顶天立地、市场建设拉动与产业集群带动并进,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突出抓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壮大产业集群、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发展水平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的管理水平、发展质量和贡献份额,努力开创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二、预期发展目标
1.企业数量:全市新增销售亿元民营企业40户,累计达到200户;新增销售500万元以上定报民营企业200户,累计达到1300户;新增私营企业3000户,累计达到1.9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5万户,累计达到8.4万户。
2.吸纳民资:全市民营经济投资240亿元,其中在地规模以上投资185亿元;引进民资实际到位120亿元,民营企业新增注册资本40亿元。
3.贡献份额: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三、总体要求
1.围绕“完善、创新、提升”,推进民营经济各项工作。
完善:即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定期协调推进、联络员例会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投诉评议、统计监测、督查推进等制度。
创新:即强化创新意识,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新方法,运用新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提升:即进一步强化组织,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强化引导,提升贡献份额。
2.从“企业和社会”两个层面,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企业层面――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民营经济工作的中心环节。组织研究制订《镇江市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推进信息化,鼓励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实施品牌战略,向“专、精、特、新、优”方向发展,支持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引导做优做强做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社会层面――把构建完善服务体系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点内容。组织研究制订《镇江市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三年实施纲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作用,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区域合作等领域,构建以政府主导型机构为核心,社会自主型机构为主导,业界组织型机构共同参与的社会服务体系。
四、工作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突出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促进全民创业。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观念转变,营造社会氛围,加强辅导援助,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一是强化氛围营造。实行市与辖市(区)联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创业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组织全市新闻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家,加强宣传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新时期“镇江精神”,塑造具有时代特征、镇江特色的创业文化,激发全民的创造活力,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到位。积极实施“创业镇江”工程,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责职,其中市经贸委负责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市人事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工商局负责大型市场拉动创办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责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申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市农林局负责乡、村干部创业的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质监局负责中国名牌的申创。各部门根据分工,制订实施办法,明确部门目标、工作措施,实施奖惩考核。
三是强化创业辅导。开展创业示范基地培育试点,建立创业辅导专家库,认定一批基础扎实、师资力量较强、培训效果显著的院校和服务机构作为全市创业培训合作基地。通过组织开展讲座、深入农村(社区)咨询、建立流动咨询辅导站(点)等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中小企业、民营业主素质。
四是强化政策落实。以宣传贯彻《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为重点,进一步推进落实各项民营经济扶持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民营企业的社会负担。组织各相关单位拿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减少收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工作措施,汇编成册,广泛发放,充分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2006年市、辖市(区)两级专项扶持资金额度增长30%以上,并确保落实到位。
2.加强招商选资。围绕“十一五”全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3510”工程(即壮大机械、化工、造纸三大主导产业,培育电子信息、新材料、电力、交通设备、食品五大优势产业,打造化工、电子信息、造纸及纸制品、五金工具、工程电器、汽摩配件、特种船舶及船用设备、眼镜、木业、醋业十大产业集群),积极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实效性,全方位开展招商选资。
一是创新招商理念。进一步提高招商的社会性,充分调动发挥经协办、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和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广泛联系结识新客商;进一步提高招商的互补性,通过网站等渠道收集整理沪、浙、粤、闽、鲁等民营经济发达、民间投资活跃地区的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情况,各辖市(区)和有关单位、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产业互补性较强的企业,广泛开展产业招商;进一步提高招商的实效性,加大在招商引资地区的宣传投入,在每个招商地区有针对性地派出先遣队开展宣传等准备工作,加深投资者对镇江投资环境、产业特点和招商项目的了解,吸引更多的客商洽谈对接,切实提高招商洽谈活动的成效。
二是健全重点项目库和重点客商库。进一步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即时收集机制,围绕重点发展产业、新经济增长点,定期更新项目库内容,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储备国内民营企业500强名录,及时了解其现状、发展趋势和投资意向,定期以信函、邮件或走访的方式保持联系,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500强民营企业上门重点拜访,有针对性地推介合作项目,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性。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进一步突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强化小规模、多批次、高频率的分队招商、产业招商形式,大力推广委托、代理、网上等市场化招商方式,巩固传统招商基地,开辟新的招商区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到民资发达地区,开展推介招商,积极邀请国内外客商来镇江考察,举办民营企业产业集群专题招商活动。
四是积极推进合作交流。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各类会展信息、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信息,引导企业参加“物有所值、物超所值”的各种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外地资源和市场,建立资源开发型、技术开发型、贸易型实体以及技术研发机构,加强与国内外各级政府和组织间的合作交流。
3.壮大产业集群。以增强产业竞争优势为目标,以专业化、集约化为导向,集中运用各类扶持政策,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促进提高产业集聚度、扩大集群规模。在全市形成销售2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10个以上,其中产业集群占民营经济份额60%以上。
(1)在途径上,通过本地创业和产业招商,进一步扩大现有集群规模。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以本地龙头企业吸引上下游配套衍生企业,壮大产业集群;开展产业招商,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地方中小企业形成集群,吸引更多同类企业加盟,延伸产业链条,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加大对集群企业的技改支持,加快壮大企业规模。
(2)在手段上,一是规划引导。研究制定《镇江市10大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各产业集聚区按照全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产业集群发展的目标和对策措施;二是行业规范。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规范发展各类专业协会,重点扶持引导业界自发组织的行业协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大力发展同业公会、出口代理商、技术信息中心、测量、标准、测试和质量控制中心、研究与开发实验室等中介机构;三是市场带动。加快推进专业市场建设,以市场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市场建设。加快整合扬中市沿路、沿街电力电器专业市场,进一步扩大“华东汽车灯具城”和“中国汽配城”两大专业市场的规模,建成面积达10平方公里、销售规模超百亿的综合性专业市场;加快推进投资3亿元的中国(丹阳)眼镜城和中国眼镜博物馆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丹阳眼镜品牌集群效应。
(3)在载体上,突出抓好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专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共性服务平台,形成规划科学、管理严格、服务周到的集聚区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存量调整,增量集中”的原则,引导各类集聚区以全市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加速发展生产服务业,组织地域相邻、产业相通的企业,在放大的区域内开展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公共设施投入,抓好道路交通、能源集中供应、污染集中处理和标准厂房等基础建设,延展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的辐射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产业集群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4.增强服务功能。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社会服务示范机构,集聚带动社会中介机构,强化服务功能,大力构建覆盖全市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发展信用担保体系。认真组织指导好扬中市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的融资平台试点工作,保体系建设列入民营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消灭担保机构空白辖市、区。已建立担保机构的辖市、区扩大规模,力争全市担保基金和担保规模增长50%以上。
二是健全完善融资服务体系。通过银企合作、融资服务等途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小规模、分行业(产业)融资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设立和发展。
三是健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利用专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力量,加大培养和输送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各类技工人才,开展具有实效的法律法规、经营管理、业务技能等专项培训活动,为民营企业培训经营管理人才5000人次以上。组织市人才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民营企业人才专场招聘活动,为民营企业寻求专业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搭建服务平台。
四是健全完善信息统计体系。以现有网站、简报等为载体,建立企业获取信息的窗口。加强民营经济统计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民营经济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质量。开展全市民营经济信息统计数据网上上报和汇总,实现市、辖市(区)、乡镇(街道)联网。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全面、准确。健全统计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民营经济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途径,促进机关部门简化程序,加快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市、辖市(区)联动的投诉督查体系,在全市推广“企业评议机关行政服务行为”活动,进一步扩大市区监督评议库。各辖市(区)要加大投诉督查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企业评议机关行政服务行为”,做到人员到位、经费保证、机制健全、渠道畅通。
5.提高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淘汰、禁止、限制发展污染严重、低水平、浪费资源的中小企业。
一是突出抓好规模梯次培育。以扶持民营经济政策为导向,以民营企业“30强”培育为龙头,从优先要素供给、奖励税源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外向开拓等方面,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公司)发展,企业(公司)向亿元企业发展,亿元企业向行业“单打冠军”发展,形成规模企业梯次培育的良好态势,力争全市新增销售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200户、亿元企业40户。
二是突出抓好技改投入。分级建立动态跟踪管理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其中市级为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辖市(区)级为500万元以上项目,乡镇(街道)级为100万元以上项目,对入库项目实行从备案、建设、竣工、投(达)产全过程跟踪、管理和服务。
三是突出抓好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促进高等院校和社会科研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鼓励大企业的科技研发机构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发挥技术人才、装备等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积极扶持培育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加快“一站两中心”建设。依托行业骨干企业,积极扶持建成电子信息、造纸及纸制品、五金工具、工程电器、汽摩配件等5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四是突出抓好知识产权工作。力争民营企业申报和授予的发明专利量占全市总量的90%以上。建立民营经济专利技术信息库,积极推进专利新产品产业化,提升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软件开发、光电子、电力电器、工程机械、五金工具行业5至10个专利技术、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五是突出抓好品牌战略。大力推进区域品牌、产业品牌建设,以重点骨干企业、优势产品为重点培育对象,引导企业不断强化技术、质量、营销能力,争创一流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力争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江苏省名牌产品等省和国家级品牌20个以上。
五、重大活动安排
全年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一、二月份以营造氛围为重点,通过总结表彰,宣传发动,落实目标责任,部署重点工作,掀起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热潮。
2.三至六月份以招商选资、创业辅导为重点,继续开展“百日百团”招商活动,签约推进一批重点项目,落实全年60%以上招商引资任务。同时,建立创业辅导专家库,开展创业示范基地培育试点,发放创业辅导手册,开展创业辅导咨询活动。
3.七、八月份以自主创新为重点,开展全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全市民营经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专利项目产业化等调研活动。
4.九、十月份以产业对接为重点,广邀国内外客商来镇考察、洽谈项目,进行产业对接,基本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5.十一、十二月份以体系建设为重点,开展融资服务促进系列活动,组织全市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2007年发展思路调研。
各地、各部门根据全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排出全年的重要活动,报送市民发办备案。通过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多层次、多类别的活动,形成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百花齐放、高潮迭起的良好发展态势,确保全年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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