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销市场清理整顿活动的通告

颁布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哈尔滨市公安局等文号:
颁布日期:2007-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开展哈尔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销市场清理整顿活动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经销、运输、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

二、清理整顿内容

1.对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分销站点和临时服务站点重新审核就位。

2.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无危运许可、驾驶及押运人员无证上岗、随意停留或装卸充气钢瓶等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

3.对超过检验期限的钢瓶,实施强制检验,对不合格的钢瓶强制报废。

4.对违反钢瓶充装、检验的行为依法查处。

5.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无《哈尔滨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问题。

三、申报地址

市区内办理瓶装液化石油气分销站点和临时服务站点的燃气企业。统一到哈尔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建委服务窗日(道里区新阳路296号二楼);各区、县(市)由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受理,符合条件的报市燃气主管部门审批。

联系人:赵桂玲吴伟力

联系电话:84516108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哈尔滨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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