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泥行业节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水泥行业节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开展水泥行业节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杭经能源〔2006〕130号
各有关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
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水泥行业初步完成了结构性调整,新型干法水泥已基本取代了传统落后生产工艺,生产方式和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但水泥行业面临能源消耗比重高、能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的投入高、产品效益低的局面仍有待于根本性改变。因此,为了切实提高水泥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按照市政府“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6%”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下发的在重点耗能行业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水泥行业节能竞赛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自主创新为动力,持续开展水泥行业资源节约行动,为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和生态环境压力,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我市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6%的节能目标。
二、组织机构和参赛单位
此次竞赛活动由我委统一组织,市水泥协会承办,市节能协会协办。竞赛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市经委范根初副主任任组长,成员为市经委能源交通处楼青山处长、建材冶金处楼鸣处长和市水泥协会王华康秘书长。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水泥协会(地址:杭州市环城东路23-6号六楼,联系电话:87049705,传真:87225636,邮编:310009),王华康任办公室主任。
凡属杭州市水泥协会成员的本市水泥生产企业(含粉磨站,机立窑企业不参加)均可报名参加。
三、评比标准和奖励办法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依据省经贸委编制的《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结合本市水泥行业实际,制定本次竞赛活动的评比《实施细则》和《奖励办法》。
四、方法和步骤
1、第一阶段(4月—5月底)为准备阶段。凡杭州市水泥生产企业均可在5月10日前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节能活动,报名时须按附件要求填报后送竞赛活动办公室。5月份组织参赛水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实施细则》、《奖励办法》,明确有关要求。
2、第二阶段(6月—12月底)为竞赛阶段。竞赛将水泥企业分“粉磨站”和“水泥熟料生产线”两组同时进行,粉磨站组主要考核吨水泥综合电耗一项指标,水泥熟料生产线组主要考核吨熟料标煤耗、电耗、吨水泥综合电耗等三项指标。各参赛水泥企业要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能耗数据,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抽调专家考核组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考核。
3、第三阶段(2007年1月—2月)为评比表彰阶段。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参赛水泥企业有关能耗数据和专家考核组考核结果分组进行总结评比,对节能优胜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4、持续开展阶段(2007年以后)。
通过对2006年竞赛活动的总结,继续组织行业先进经验的总结和交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活动制度,持续不断的开展行业节能竞赛活动,形成向节能优胜企业学习的氛围。进一步推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广泛应用,不断提高我市水泥行业的节能降耗水平。
五、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提高对做好节约资源能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节能工作融入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中去,努力创建节能先进企业,共同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2、深入发动,积极参与。要广泛动员相关水泥企业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各水泥协会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措施有力,取得实效。节能本身就是效益,参赛企业既是参与者、投资者,更是受益者,企业要舍得资金投入和改造节能设备,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真正把节能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管理、自主创新之中,切实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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