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3-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东府办函[2003]145号

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属、省属有关单位:

今年7月1日以来,我省出现了罕见的大范围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我市持续13天炎热少雨。为减少和降低罕见高温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工农业生产的影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办明电[2003]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抗防高温热害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户外作业人员以及老人、儿童和孤、寡、病、残人员的防暑降温和保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确保生活和生产秩序正常。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供电、供水部门要制订应急方案,千方百计做好调度工作,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气象、医疗等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发布有关气象消息,指导群众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生产企业可结合实际错开高温和用水用电高峰时间,灵活安排工作。

三、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指导农户做好水稻和其他夏种作物的种植和管护,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保护畜、禽和水产等,避免高温对农业生产和养殖行业造成损害。

四、今年以来我市降雨偏少,水库蓄水普遍不足,有出现干旱的可能性,因此,利用水库供水的地方要做好用水计划,注意节约用水。另外,近期虽然没有形成台风的迹象,但7、8月份为台风多发季节,各镇区、各部门要严密关注天气变化,在做好抗旱的同时做好防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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