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决定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文号:荆政发〔2008〕44号
颁布日期:2008-1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决定

荆政发〔200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电子信息产业作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来培育,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政府决定加快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基础原材料与元器件、家用电子、汽车电子、光伏能源、应用软件等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0亿元,主导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新产品产值率达到60%以上,技术进步对信息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

二、发展重点

根据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重点实施“511工程”,即:大力发展五大产业集群,建设一个电子工业园,建立一个人才培训基地。

(一)壮大五大产业集群。

1、基础原材料及新型元器件产业。以菲利华、华翔、沙隆达、神奇磁业、东信磁业、公安凯乐、石首致源、洪湖蓝光等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高性能纳米晶软磁体、吸波材料、高档石英玻璃、石英晶体材料、多晶硅等产品,发展特色电子信息基础原材料及光纤电缆、石英晶体元件、半导体器件等元器件产品。

2、高智能信息家电产业。以小天鹅、三金电器、华意压缩等企业为基础,充分发挥现有家电行业优势,建设3个百万台家电生产基地。开发半导体制冷产品,积极承接沿海电动玩具、热水器、电饭锅、消毒柜等劳动密集型的小家电产业转移,带动一批中小型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3、军工及军转民用电子通讯产业。以七一一厂、南机总厂等军工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军工电子装备技术优势及可转化利用的部分技术,重点发展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数字化高频电台、短波宽带天线、雷达整机、矿山和深井用数字通讯、“软件”无线电台等高端民用通信产品。

4、汽车电子产业。以恒隆、久隆、法雷奥、飞利浦、美标、凌迅电子、天盾等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汽车底盘电子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安全防盗系统等汽车电子产品。开发引进汽车电子线束总成、信号系统总成、汽车照明、车载GPS、音响、空气过滤等车载电子产品。

5、软件产业。以荆鹏、明德、华孚、赛瓦电子等软件企业为支撑,重点开发石油钻采嵌入式等软件产品,针对性配套开发船舶电子及信息平台产品,发展有特色的软件产业。

(二)加快荆州(深圳)电子工业园建设。加强与深圳市电子商会的合作,加快荆州(深圳)电子工业园基础设施和信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咨询服务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积极承接沿海地区电子信息产业转移。电子工业园重点发展多晶硅和LED产业,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特色产业品牌。

1、发展多晶硅产业链。充分发挥我市发展多晶硅生产的独特优势,尽快形成5000吨多晶硅生产能力,发展以生产单晶硅、多晶硅等为主体的电子基础材料。努力发展光伏能源,大力引进太阳能关联产业,积极发展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相关应用系统及配套产品、专用设备,积极开发太阳能半导体城市照明与景观亮化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灯具、光伏玻璃、太阳能(发电)逆变器、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及组件专用成套设备等产品,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多晶硅配套产业链。

2、发展LED关联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封装设备,培育LED半导体照明关联产业,推进LED芯片制造、器件封装和应用产品及相关配套产业发展。

(三)建立人才培训基地。以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为骨干,联合市家电行业协会、市软件行业协会、市机械行业协会等电子信息行业机构,整合各方面的培训资源,在荆州开发区新建电子信息教学区和实训工厂,实行校企联姻、产学结合,形成具有1万学生规模的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成立荆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长王祥喜任组长,副市长李祖新、朱惠民、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文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协调解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信息产业局承担信息产业行业规划和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资金、优惠政策的认定上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加强配合,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信息产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电子信息产业目录、重点专项,以及认定高新技术信息企业和产品的实施办法。发改、经济、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信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设、国土资源、规划部门要依据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业兴市”战略,按照产业聚集,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严格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工业园、软件产业园的建设。电力部门要在电子工业园和软件产业园建设用电、电力设施等方面提供便利。

(二)加大信息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各类创新基金和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市政府安排200万元以上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在市科技三项经费中,优先安排资金扶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依托长江大学国家级电子试验中心等资源,建设电子信息行业公共检测及试验平台,为企业提供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服务。实行政府采购鼓励政策,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政府主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市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对入驻荆州电子工业园的企业,根据企业投资额、纳税水平和科技含量,对其用地采取奖励和补助办法给予优惠。

(三)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电子信息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支持创办相关学科、信息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保障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对新型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通过调进、聘用、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聘请顾问等方式,大力引进电子信息技术人才。对愿意在荆州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的电子信息产业管理人才、软件研发设计人才和市场开拓人才,由用人单位和所在地财政按1:1比例(自主创业的由所在地财政全额承担),分3年划拨8-15万元的创业经费。对于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参照荆发〔2008〕7号文件精神落实有关政策待遇。对从事电子信息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予以返还。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荆州购买或租用住房进行一定比例补贴,并在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障、户口、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地市民同等待遇。

二○○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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