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度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度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1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度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4〕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2004年冬季征兵命令》(豫政〔2004〕6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今冬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老兵的接待转运工作
今年新老兵的接待转运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这项工作关系到国防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工作中时间紧,人员集中,要求高,任务重,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采取措施,严密组织,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二、分工协作,切实做好新老兵的接待转运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退伍办、征兵办及军转站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新老兵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切实做好他们在接待转运途中的食宿供应等工作。要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开封火车站和开封长途汽车站要对新老兵实行“四优先”,即优先购票、优先转运行李、优先进站、优先中途转乘,并要设立开水供应站和张挂热烈欢迎光荣退伍、热烈欢送光荣入伍等标语口号。公安部门要保证新老兵转运途中的安全,做到优质服务,保证他们顺利、及时、安全的转运。新老兵转运途径我市时,发现有危重病人,卫生部门要保证他们及时入院治疗。新闻单位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宣传报导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工作中的好人好事等。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我市的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
三、加强对接待转运工作的领导
成立市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秋杰任组长,市民政局副局长黄普忠、市财政局副局长郭明礼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开封火车站和开封长途汽车站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军转站站长张满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开封火车站业务副站长和开封长途汽车站业务副站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军转站和有关单位各抽1人组成,实行24小时值班,办公地点设在开封火车站。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这项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成效地开展,切实做到组织严密,人员到岗,资金到位,物资充足,设备良好,优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接待转运工作结束后,由市军转站及时汇总情况上报市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民政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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