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嵩山路两侧环境整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嵩山路两侧环境整改的通知

漯政办〔2004〕5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嵩山路是我市贯通南北的主干道,道路两侧多为行政机关,是展示我市整体形象的景观道路之一。但由于各种原因,沿路建筑物普遍存在脏、乱、旧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条路的整体效果,为优化城市公共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嵩山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改,沿路各单位要按以下标准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部环境优美、花木种植整齐茂盛,绿化面积达到园林城市标准;

二、建筑物外观整洁美观,不得有破损、残旧等现象;

三、办公区域整齐明亮,庄重大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别是涉外窗口单位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充分展示部门整体形象。

要求各单位于2004年年底前完成以上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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