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16号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16号的通知

南府办〔2004〕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强我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林国强市长在2004年9月13日召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有关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现将该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16号

2004年9月13日上午,林国强市长在市政府1号楼19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副市长陈瑞贤、黄家仁、肖莺子,秘书长邓其新参加了会议。市长助理贾玉成、黄焕升、黄伟京,副秘书长卫自光、黄礼新、陈世平、黄善武,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梁永新,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博,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学群,调研员耿耀华、吴锦龙,助理调研员谢燕萍列席了会议。会上,林国强市长就资金管理问题在我市开展全市范围内大局观、科学发展观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活动作了动员讲话。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从现在起,在全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中开展一次大局观、科学发展观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活动,以增强各级政府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全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要通过这次学习活动,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大局观、科学发展观和法制观。由市政府办公厅具体下文提出要求并检查落实此项工作。

二、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大检查,对所有不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纠正。要通过这次大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此事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具体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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