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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办发字〔2012〕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筹备2013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总结2012年林业工作,科学安排2013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研究,全面总结2012年林业工作,并根据当前形势和实际情况,科学谋划2013年工作计划。
二、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应包括主要的做法、成效、体会和问题;工作计划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研究起草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书面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于2012年12月1日前报我局办公室。联系人:韩学文、段亮红,联系电话:010-84238619、84239613,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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