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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201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
|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 文号:总署公告〔2012〕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2011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
总署公告〔20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仍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hgzs_zfs/2011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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