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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发布《原发性肺癌诊断》的通告
| 颁布单位:卫生部 | 文号:卫通〔2010〕19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发布《原发性肺癌诊断》的通告(卫通〔2010〕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现发布《原发性肺癌诊断》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323-2010原发性肺癌诊断
以上标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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