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1021号
颁布日期:2015-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李剑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1021号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李剑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复星保德信人寿〔2015〕267号)收悉。经审查,李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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