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土艺术协会关于“第二届孔子和平奖”有关事项的声明

颁布单位: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关于“第二届孔子和平奖”有关事项的声明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所属各分支机构:

我会于2011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停止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传统文化保护部主办“第二届孔子和平奖”颁奖活动和撤销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传统文化保护部的决定(见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乡土艺术协会网站)。

我会再次声明:从未批准过本会任何分支机构举办第一届、第二届孔子和平奖颁奖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以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或所属分支机构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颁奖活动,包括孔子和平奖颁奖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或所属分支机构的名义开展孔子和平奖颁奖活动视为非法活动,我会有权对侵权部门或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声明。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

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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