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召开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

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5年2月4日在新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舟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舟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舟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舟山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查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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