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文号:令2012年第154号
颁布日期:2012-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12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赵正永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对下列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规定》办法(1991年12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二、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1992年2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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