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利辛工业园区更名为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利辛工业园区更名为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皖政秘〔2014〕201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安徽利辛工业园区调整为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亳政〔2014〕50号)悉。为促进安徽利辛工业园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推进园区转型升级,提升园区管理服务职能,同意其更名为安徽利辛经济开发区。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更名手续。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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