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9月28日

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延伸拓展我市“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成果,推进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建设水平,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巢湖南路、防汛通道、巢庐路(见附件2)。

二、整治内容

坚持以“两整治”(环境整治和立面整治)、“一提升”(绿化提升)、“一规范”(广告规范)为重点,以“八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综合整治环湖大道南线环境。

(一)垃圾清理行动。全面清理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暴露垃圾,合理配置环卫设施,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解决积存垃圾、露天粪坑、卫生死角、白色污染、黑臭异味等问题。

(二)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行动。全面清查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依法拆除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的违法建筑,各类新建和保留建筑全部达到合法合规要求。对新建的违章建筑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确保违法建设的“零增长”。

(三)广告、杆线、交通标牌规范设置行动。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拆除道路沿线破损广告、非标广告牌,整治规范道路沿线交通标志标牌。禁止乱涂乱画、乱张贴,清除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

公路沿线新设置广告招牌需报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合肥市公路管理局巢湖分局)审批后,按照《巢湖市滨湖旅游大道沿线标牌设计方案及制作标准》进行制作、安装。

加强道路杆线整治,对道路占道废弃、倾斜线杆进行拔除、扶正,对不规范、杂乱、影响市容观瞻的线缆进行理顺规范。对影响道路施工的需迁移杆线,规划迁移至道路一侧,将电信、移动、联通、网络等弱电线路尽量整合在一根杆上,减少线杆数量。

(四)石材加工点整治行动。散兵镇、天河街道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进行规划选址,建设石材加工专业市场,并将巢庐路两侧石材加工点迁移至市场内经营,实现退路进场,跟进实施腾空场地的绿化和其它环境整治。

(五)矿山治理行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再新设露天开采矿山,已设的露天开采矿山限期关闭。从破损裸露山体入手,开展“矿山复绿”行动,采取遮挡、绿化、工程、生物等措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六)村庄和集镇立面整治行动。对沿线村庄进行粉刷出新,对散兵集镇进行立面整治,统一规划,统一制作、统一安装广告招牌,对建筑立面维修改造、粉刷出新。对道路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遮阳篷布予以拆除,对道路两侧的外表脱落或污损电话亭、路名牌、指示牌等进行一次全面维护,确保设施整洁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突出城镇特色,提高城镇品位,着力营造路畅、街美、景优的道路景观,进一步提高集镇主要道路临街立面景观综合水平。

(七)节点景观建设行动。重点打造道路沿线村口、路口、山边、塘边等重要节点和自然生态良好、空间开阔的区域,规划建设游园、林地、生态涵养林、休闲游园及农业示范园。通过打造亮点、串点成线、以点带面、丰富内涵、提升重要节点生态景观水平。

(八)绿化提升行动。充分利用空闲土地、裸露土地资源加强对现有绿化(绿地)的保护和改造提升,路侧绿带以乡土植物、适生植物为主,注重植物造景,增加乔木种植比重,乔、灌、花、草结合,体现植物群落形态,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的绿化景观。

成立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绿化工程指挥部,组建绿化队伍,分标段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四清”阶段(9月15日至10月15日)

开展“四清”(清脏、清杂、清违、清乱),清脏即清除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等;清杂即清除沙石、柴草堆、废料、杂草、杂物等;清违即拆除各类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清乱即全面消除乱堆乱放、乱停乱靠、乱设广告等。在此基础上,全面完成“八个专项行动”中的(一)(二)(三)(四)(六)(七)等六个专项行动任务,推进矿山治理。

(二)绿化工程建设阶段(9月15日至2015年2月15日)

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绿化工程分四个标段实施,一标段(防汛通道城区段),由市重点局负责实施,12月31日前完成;二标段(防汛通道武警支队至散兵镇佛岭段),市林业局于9月25日前完成绿化方案,10月10日前完成施工图,交付重点局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三标段(散兵镇佛岭至槐林小周村段),由市重点局负责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四标段(槐林小周村至兆河桥段)绿化工程,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10月31日前完成。环湖大道南线道路背景林,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

(三)重要节点景观建设阶段(9月15日至2015年2月15日)

重要节点景观建设由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重点局负责打造,天河街道、散兵镇、槐林镇配合。市规划局负责做好重要节点景观设计,市林业局负责实施四标段重要节点景观工程、市重点局负责实施一、二、三标段重要节点景观工程。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2015年2月28日)

根据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指挥部对各项整治工作根据整治完成时限分时、分段验收,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成果,全面提升沿路环境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调度。成立巢湖市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报整治进度,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各工程建设项目。撤销市城市出入口道路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在市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和指导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和城市出入口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跟踪督查落实。

(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市规划局、林业局、重点局、农委(美好办)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市农委(美好办)负责村庄和集镇立面整治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四清”整治、立面整治、绿化让地、施工环境等。

(三)落实政策、以奖代补。按照环巢湖美好乡村示范带和市政府美好乡村选点建设要求,将环湖大道南线道路沿线集镇和村庄立面整治项目,纳入2014年环巢湖美好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库,资金从美好乡村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市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其它整治项目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环巢湖南岸道路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月度检查。经考核合格,对参与整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一:巢湖市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二: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范围示意图

附件三:环湖大道南线道路环境整治主要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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