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2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2012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龙政办〔2012〕122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2012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龙政办〔2012〕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度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闽流域办〔2012〕10号),结合龙岩市实际,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龙岩市201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龙岩市201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龙岩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
一、总体目标
继续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控,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沿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全市各重点流域省控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目标:①九龙江流域省控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85%以上,主要支流与干流入河口水质达标率达70%以上。②闽江流域沙溪连城段省控断面和县际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③汀江流域省控断面和县际交接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95%以上。④龙岩中心城市、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90%和85%以上。
二、重点任务
2012年,龙岩市九龙江、汀江、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将继续重点推进养殖业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全年计划安排重点整治项目40个(其中九龙江流域15个,汀江流域21个,闽江流域4个),当年计划投资63120万元(各流域重点项目详见附表)。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1.强化流域整治工作责任制度。强化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主管”责任,保持好各级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整治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属地负责”制度,明确当地政府在辖区水环境整治中的主体责任,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同时也是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建设的投入主体。继续组织实施九龙江流域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研究建立其他干流、支流的县际、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定期考核办法,全面落实水质负责制度。明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业主是工业、农业等污染源的治理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政府在补助和奖励政策上给予配套、支持。推行“谁受益、谁补偿”做法,通过各种平台和载体,积极推进九龙江、闽江、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完善,促进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共同繁荣。
2.继续扎实推进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拆除和禁养区外养殖场的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抢建、非法排污和禁养区“回潮”行为。继续削减生猪存栏量,2012年全市应新增削减生猪存栏7.1万头。研究推广科学有效的养殖技术和治理技术,提高规模化养殖场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畜禽养殖场动态、规范管理制度,促进畜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继续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排放。加强重点流域排污企业环境监管,促进整改提高。严格控制新、扩建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九龙江北溪、西溪流域范围新、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严格控制在闽江、汀江流域两岸新、扩建制浆造纸、制药、印染、制革、电镀、农药、铅锌采(选)矿、化工、氟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以及利用阔叶林为原料的木材加工等资源消耗型项目。加快永定石材企业集控区、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小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对重点流域产生废矿物油工矿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建设龙岩市废矿物油处置中心。
4.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抓好各县(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督促各地加快管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负荷率达80%以上。全面实施农村连片整治第一批、第二批示范项目建设,确保试点乡镇、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按省、市政府部署继续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完善乡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乡村保洁员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海漂垃圾”治理,落实水电站及拦截打捞点工作职责,严格考核管理机制,确保辖区垃圾等漂浮物不出区界,不进入海域。
5.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继续推进县、乡饮用水源保护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完善各级保护区围网、标志牌、隔离网建设,落实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全市各级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建立水源地环境监管动态数据库。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管和定期监测工作,全面搬迁拆除饮用水源地范围内对水源可能产生影响的工业、餐饮和养殖业污染源。
6.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继续开展矿业清理整顿和“青山挂白”治理。落实流域一重山生态林建设与保护规划,强化封禁和管护措施。加强河砂开发利用监管。暂停审批新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落实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制度,保障河流生态需求。加强沿江沿河保洁,完善水域保洁长效机制。制定重点流域重点库区水产养殖规划,科学规划、合理控制水产养殖。
7.坚持做好水环境污染危机预防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够及时化解危机,保障水质安全。加强水体藻类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日常防范、科学防治研究。研究建立各级水电站在最小下泄流量保障、海漂垃圾治理、水生生态建设、库区水质监管等藻类防控工作责任制,调动和发挥电站库区在河流水质保障的主体作用。
8.进一步加强各流域水质日常监测监控工作。加快重点水域、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步伐。定期开展省控断面、市控断面、县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强化枯水期、重点河段的加密监测监控工作。加强对水质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早预判,及时预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和《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修订)》,确保流域水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并取得实效。继续实施交接断面水质责任制、督查核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持续化,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水环境综合整治“一岗双责”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流域整治协作联动,合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治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期限、整治资金安排和整治工作责任人。列入年度重点整治的项目,要逐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时序进度安排,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强化对2011年未完成项目和2012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对2011年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补缺补漏尽快完成。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市监察局、效能办继续牵头开展综合督查、明察暗访,对不能按期推进整治工作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流域环境督查中心继续开展重点流域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继续推行流域整治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每个月25日前、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分别报送月份、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
4.完善监管体系。要切实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环保、农业、国土、安监等现场执法监察和联合执法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做到严管、勤查、重罚。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放过、跟踪督查到底。对整治措施不力,水质污染情况突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列入限期治理计划的整治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工矿企业或养殖业主,要依法予以停业或关闭。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环保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重视环境安全,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不断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辖区内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段,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强化督促落实,集中力量尽快扭转水质下降局面。环保部门要对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挂牌督办,督促地方重点解决。
5.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明确水环境整治投资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大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和城市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重点项目实施,提高资金效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申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和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落实当地配套资金投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6.营造良好氛围。要应用各种方式、手段加大流域整治宣传力度,调动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附件:
1.2012年龙岩市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2.2012年龙岩市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3.2012年龙岩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附件1:
2012年龙岩市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完成期限
当年任务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总投资
当年投资
一、养殖污染整治
1
新罗区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
2012.12
1.大力推广洛东式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微生物污水处理工程模式与猪粪综合利用的猪—沼—草(果、蔬、林)相结合的综合治理生态治理模式,完成150户规模化养猪场污染减排业达标或零排放任务。(1)完成20个规模化养猪场洛东式发酵舍。(2)完成100个规模化的养猪场科佳模式猪粪综合利用“猪—沼—草(果、林)”猪场改造。新增80个储粪棚、吸纳地2250亩,安装抽灌设施45套。(3)完成依托海荣、美国BOT、派尼尔、阿科蔓、科佳、电解等微生物治理工程50个试点。2.关闭拆除禁养区、禁建区、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生猪养殖场,各支流两岸1公里范围内生猪养殖场。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生猪养殖户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总关闭150户、削减生猪存栏3万头。
3400
3400
新罗区政府
市农业局
2
漳平市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
2012.12
1.搬迁、关闭养殖场,关闭拆除猪舍面积10000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0.5万头;2.完成20家规模化养殖场改造、生态治理,计划建设吸纳地750亩、储粪棚20个、安装抽灌设施15套,完善氧化塘、储液池等设施;3.新建恒丰有机肥厂。
1794
1794
漳平市政府
市农业局
二、工业污染整治
3
漳平市大深矿区尾矿治理
2012.12
建设干渣堆放场
300
300
漳平市政府
市国土局
4
龙岩市废矿物油综合整治
2012.12
规范废矿物油收集、处置、管理,建设龙岩市废矿物油综合处置中心
8800
8800
福建龙岩力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三、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5
龙岩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2012.12
续建,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34753
15000
市建设局
6
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雁石污水处理厂)
2012.12
续建,完成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1400
1400
新罗区政府
市建设局
7
新罗区江山乡、白沙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012.12
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1500
1500
江山乡、白沙镇政府
新罗区政府
8
漳平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2.12
启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
3000
1000
漳平市政府
市建设局
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9
九龙江生态修复工程
2012.12
强化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规捕捞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主要投放滤食性鱼苗。
50
50
市农业局
10
小溪河流域(中甲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2012.12
1.小溪河流域(中甲段)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工程。2.小溪河流域(中甲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900
900
新罗区政府
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11
小溪河流域综合整治二期水体生态修复深化处理工程
2012.12
小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进一步深化处理
500
500
新罗区政府
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12
新罗区九龙江流域造林绿化与生态林建设
2012.6
完成造林300亩,封山育林20000亩,建设省级生态公益林133.6万亩
1636
1636
新罗区政府
市林业局
13
漳平市九龙江藻类防控
2012.12
新桥废菌棒综合利用
600
600
漳平市政府
市环保局
14
漳平市造林绿化与生态建设
2012.12
新造林2000亩、封山育林2万亩
200
200
漳平市政府
市林业局
15
漳平市福满溪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2.12
1.河道清淤,2.污水收集管网建设,3.护栏、河道生态修复
800
800
漳平市政府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合计
59633
37880
附件2:
2012年龙岩市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完成
期限
当年任务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总投资
当年计划
一、养殖污染整治
1
上杭县养殖业污染整治和水产养殖治理
2012.12
1.削减生猪存栏1万头;完成生猪养殖总量30%的治理任务,新建60个储粪棚、新增吸纳地1250亩,安装抽灌设施25套。完成集中治理小区2个。2.削减超规模养殖网箱1.3万平方米,落实库区渔业发展规划3.2万平方米。
1000
1000
上杭县政府
市农业局
2
永定县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整治
2012.12
1.新增削减生猪养殖存栏0.8万头以上。完成30家规模化养殖场改造,新建储粪棚60个,新增吸纳地1500亩,安装抽灌设施30套。2.完成永定县金丰溪两侧500米外规模生猪养殖场全面整治。
500
500
永定县政府
市农业局
3
长汀县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2012.12
1.新增削减生猪养殖存栏0.3万头以上。3.完成20家规模化养殖场改造,新建储粪棚20个,新增吸纳地1000亩,安装抽灌设施20套。
500
500
长汀县政府
市农业局
4
武平县、象洞乡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2012.12
1.拆除关闭猪舍150户,削减生猪1万头;完成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治理60户,新增储粪棚50个、吸纳地1500亩,安装抽灌设施30套;建设大型公益性化尸池9口、治理小区1个、粪污集中处理综合示范点1个、沼气池800口;2.完成象洞溪两侧500米外规模生猪养殖场全面整治。
3000
3000
武平县政府
市农业局
5
连城县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
2012.12
完成5家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改造,新建储粪棚5个,吸纳地300亩,安装抽灌设施5套;完成削减生猪0.25万头。
300
300
连城县政府
市农业局
二、工业污染整治
6
上杭县古田裕兴矿业尾矿库整治
2012.12
完成尾矿库设施的规范整治工作
100
100
上杭县裕兴矿业
上杭县政府
7
汀江流域废矿物油综合整治
2012.12
规范废矿物油收集管理,建设集中收集转运设施
1200
1200
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县政府
市环保局
8
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012.12
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投入运行
5000
5000
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武平县政府
9
永定县洪山片区石材加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2012.12
完成石材加工集中园区及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000
2000
洪山石材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永定县政府
三、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0
永定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坎市污水处理厂)
2012.9
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污水管网建设投入使用
12000
5000
永定县政府
市建设局
11
武平县污水管网二期续建工程
2012.12
完成污水管网建设5公里
2500
2500
武平县政府
市建设局
四、饮用水源保护
12
永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12.12
解决3个乡镇30个行政村19000人饮水安全
1050
1050
永定县政府
市水利局
五、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13
上杭县汀江流域回龙、下都自动监测站建设
2012.12
完成汀江干流回龙、下都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并完成设备安装
100
100
上杭县政府
市环保局
14
上杭县古田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2012.12
对古田镇文元、荣屋、赖坊、上洋、五龙、溪背、八甲、竹岭、金湖村等9个行政村开展环境连片整治,建设连片整治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工程;建设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1000
1000
上杭县政府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15
永定县金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2.12
完成流域周边养殖业、生活污染治理
600
600
永定县政府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16
长汀县三洲镇饮用水源保护及环境整治
2012.12
1.来坑水库水源地环境整治;2.小廖地人饮水工程建设;3.荒山种植生态杨梅及茶叶;4.清理南山河三洲段河道,砌防洪堤;5.建垃圾处理池,购置洒水车、垃圾车等设施
125
125
长汀县政府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
17
长汀县庵杰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12.12
1.清理河道和建设防洪设施;2.发展生态种植,建设现代竹业基地;3.加强水环境保护;4.加大龙门、八宝峰、大悲山景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10
110
长汀县政府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18
长汀县四都镇杨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2.12
村庄绿化、沼气池建设、植树造林等环境综合整治
100
100
长汀县政府
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19
长汀县古城镇古城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2012.12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封山育林禁止砍伐天然阔叶林种植香菇,限制生猪养殖规模;2.实施集镇古城河小流域综合治理;3.实施2个村环境整治
105
105
长汀县政府
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20
长汀县红山乡红山河集镇河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2.12
1.河道整治;2.砌防洪堤;3.植树造林
80
80
长汀县政府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21
连城县庙前矿区4号点植被恢复
2012.12
恢复植被20000平方米
410
50
连城县政府
市国土局市水利局
合计
31780
24420
附件3:
2012年龙岩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完成
期限
当年任务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总投资
当年投资
一、养殖污染整治
1
连城县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
2012.12
1、完成5家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改造,新建储粪棚5个,吸纳地300亩,安装抽灌设施5套;完成削减生猪0.25万头。
300
300
连城县政府
市农业局
二、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2
连城县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第六标段建设
2012.12
完成2公里管网建设
630
280
连城县政府
市建设局
三、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3
长汀县馆前镇馆前河流域综合治理
2012.12
1.河道清理;2.垃圾池建设;3.饮用水安全保护及人饮工程建设
80
80
长汀县政府
市水利局市规划局
4
长汀县童坊镇长坝河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
2012.12
1.河道整治兴建取水陂头;2.关闭上游水泥企业一家及其厂区土地整治复垦;3.植树造林。
160
160
长汀县政府
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林业局
合计
1170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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