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龙政办〔2010〕86号
颁布日期:2010-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

龙政办〔201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0〕6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就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考察福建和龙岩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及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年”、省政府“责任落实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降低伤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扎实推进政府监管责任(以下简称“一岗双责”)、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举措

(一)突出预防为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健全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资源开发、资产重组、项目建设等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安全许可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度规范化建设,坚决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经论证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要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并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2、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学校等16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山整治要突出抓好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支持较大型煤炭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托管等多种方式整合、改造小煤矿,建立完善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确保今年小煤矿关闭到位。要在大力推广非煤矿山中深孔爆破、尾矿库在线监测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同时,继续抓好以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为重点的灾害防治工作,严格井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和私挖滥采;要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狠抓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深入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深入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和消防控制室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等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持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建筑施工、消防、旅游、学校、水上交通等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

(二)突出监管执法,从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加强监督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定并落实监管执法计划,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各级各单位要注重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继续非法生产。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2、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力。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给予取缔或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依法处理。

3、严格问责制度。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安全事故。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隐患排查、隐患整改、监管检查、事故发生、事故查处等实施全过程问责,严格追究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责任,力求通过严格的制度和严肃的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突出“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狠抓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县、乡政府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行政首长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和点评制度,确保县、乡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要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联系挂钩点制度,确保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实施到位。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狠抓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

3、狠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控。各县(市、区)、市安全生产单列考核单位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个企业和各个岗位。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季度通报、预警通报、约谈诫勉、日常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等制度,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督导力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

(四)突出企业主体,狠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严格企业安全级别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活动质量。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管理,大力开展“平安企业”和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到位。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要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三同时”制度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提高新、改、扩建项目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全员管理。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3、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加快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争到年底,马坑矿业地采矿山及石水坑尾矿库、福建潘洛铁矿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等级,各县(市、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20%以上达到五级以上等级,使用15种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五)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1、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认真推广新罗区铁山中小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建设经验,积极扶持基地做优做特。各县(市)也要相应建立中小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基地,设立宣传展室,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宣传品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采取委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强化就业准入制度。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等各项宣传活动。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坚持新闻发布,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强化正面引导,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设,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实效。

3、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安全生产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使用,通过“帮、扶、带、教”等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六)强化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1、狠抓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投入,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完善监管执法装备配备。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安保工程”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审计监督,保证投入到位、专款专用。

2、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要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快推进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系统“金安工程”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认真总结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成功经验,力促生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安全生产先进技术项目。

3、狠抓应急管理。全面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人员到位,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建立应急救援数据库。督促马坑矿业、潘洛铁矿等大型企业组建有资质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划片负责区域内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监控系统。

4、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在扎实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同时,认真研究制定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快预警预报、约谈等约束制度建设,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1、进一步推进安监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装备建设,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调整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为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在抓好县、乡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委托执法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委会、社区,探索乡镇安监员、村级安全协管员补助补助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2、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切实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加快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和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要以“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内增素质、外树形象”思想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的安监干部队伍。

(八)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强化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的研究,把握综合监管工作的重点,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议事协调和跟踪督促力度,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和法定职责,运用行政问责制度、通报制度和预警制度、约谈制度等约束机制,协调督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等各项活动,确保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促进齐抓共管合力的形成。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煤矿整顿关闭、水上和渔业安全、消防安全、尾矿库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责任追究等局际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制度,合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强化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力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工作不负责、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严肃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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