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有关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有关项目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龙政办〔2011〕266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有关项目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11〕266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4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有关项目建设,现将2011年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项目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市直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对照考核项目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要求尽快抓好落实。
附件:2011年省对设区市政府电子政务考核指标及责任分工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省对设区市政府电子政务考核指标及责任分工表
考核指标
考核办法和分值计算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
(4分)
1.建设方案编制,有完整方案(1分);
2.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1分);
3.建成运行的,并制订相关管理制度(2分)。
市数字办牵头,信访局、效能办等单位参与
年底前设立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协调交流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平台技术方案的编制,确定坐席呼叫系统技术方案和服务外包通信运营商。
网站绩效
(30分)
直接引用网站绩效考核结果(30分)
市直各有关单位
1.10月31日前相关单位提交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信息内容(表格已经发给有关单位),并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部门公开信息的发布;
2.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1年龙岩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1〕255”号)做好部门网站建设。
基础办公
(8分)
1.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的应用面及工作人员使用程度(4分)。
2.市政府办电子公文库建设及完整情况,有2009年以来的电子公文库且完整(2分)。
3.有横向传输电子公文,有纵向传输电子公文(2分)。
市政府办,市数字办
年底前市政府办协同办公系统投入使用,并启动电子公文库建设,推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应用。
网上审批省市
联动
(8分)
考核省市联动系统建设、日常联动审批办理情况。
1.系统建设情况(3分)
报送基本信息完整性(1分);办件报送实时性(2分)。
2.联动办件办理情况(5分)
(1)接受电子化申报材料(省级平台要求得含附件、电子表单等全部材料)(1分)
(2)生成电子化审批结果文件(批文、证照等)(2分)。
(3)应进入省市联动但实际未进行的办件数比例(2分)。
龙岩行政服务中心
加快行政审批系统的改造和平台移植,年内实现省市联动办件。
目录交换系统
部署
(7分)
1.目录系统、交换系统部署(4分)
市数字办
完成方案编制和市级部署。
2.人口综合服务系统部署(3分)
市人口和计生委
年底前完成系统部署。
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20分)
市级人口、法人、自然库、证照库建设情况。每个库5分,每个库计分方法:
1.编制可研报告(2分);
2.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1分);
3.建成运行(2分)。
人口库由市数字办牵头,市公安局、人口和计生委、民政局等单位配合;法人库由市数字办牵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编办等单位配合;证照库由市数字办牵头,市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自然库(即“数字龙岩”空间框架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人口、法人、证照库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自然库年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并启动建设
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职责
(10分)
1.未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并下发的(扣1分)
2.未落实“闽政办〔2007〕182号”文开展政府类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工作(扣3分)。
3.重大安全漏洞的信息系统,被省网安办通报的,每次扣0.5,扣完为止(3分)。
4.未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扣3分)。
市公安局(网安办)、数字办
市公安局网安办负责下发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网络(互联网、政务内网)监控,防止信息系统重大安全漏洞发生;市数字办负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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