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莆政办[2009]81号
颁布日期:2009-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莆政办[2009]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25号)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闽建房[200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决定成立由市政府李力利副市长任组长,市建设局林天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莆田市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等日常事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调查范围、内容

按照“摸清现状、统筹规划,分步解决、实现安居”的原则,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现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一)调查范围

1、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是指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较差、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居住区域。

2、农村危房,是指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

3、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已经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保留农村模式的居住区域。

(二)调查内容

1、摸清被调查户家庭经济状况。根据被调查户2008年底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是否享受政府五保、低保待遇,确定其经济状况类别。本次调查将根据被调查户的经济状况划分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等四个类别。

2、查明房屋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权属、建筑面积、危旧房屋新旧程度等基本数据,以及房屋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3、了解被调查户对危旧房屋的改造意愿。包括计划改造面积、改造方式和安置方式。

三、方法与步骤

此次调查摸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确保调查摸底的各项基本情况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实反映当前现状,为下阶段科学制订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顺利实施改造,提供决策依据、奠定扎实基础。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8日—5月24日)。一是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调查小组,抽调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调查摸底工作。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基层组织的作用,由居委会、村对辖区内危旧房进行初步排查,并将名单提供给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三是实地踏勘,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的调查小组根据居委会、村提供的名单逐户实地踏勘,并如实填写《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现状调查表》(具体见附件一),获取相关基本资料和照片。

(二)整理阶段(5月25日—5月31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表一、表二)》、《城中村危房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表(表一、表二)》、《2009-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具体见附件二、三、四、五)和调查报告,于5月31日前上报至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建设局(国建科)(汇总表<表一、表二>和改造计划表还需同时提供电子格式)。

(三)汇总上报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建设局(国建科)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调查小组上报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危旧房调查数据库,并将基础数据于5月底前录入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调查报告、调查汇总表(表一、表二)及2009-2011年改造计划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建设局房改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现状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该项工作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今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全力以赴来抓好抓实。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为确保调查摸底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配强工作人员、落实保障措施,真正做到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该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三)确定目标,制定规划。切实抓好抓实全市危旧房的整治改造工作,依据危旧房调查结果,分析相关数据,结合近期建设发展目标,科学合理编制我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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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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