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督促各县、区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精神,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9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以全市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组织核查全市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同时,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实施问责。
二、工作安排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为安排部署、核实查处、总结验收、约谈问责四个阶段。采取县(区)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整改规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抓好核查认定、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统计汇总、整改规范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4月15日前,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周密安排部署,并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95号)等内容,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掌握填报方法。
(二)核实查处阶段(4月15日—6月15日)。
5月1日前,根据下发的2010年度全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数据、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各县、区据此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有关数据下发前,各县、区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我市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实、整改和查处工作。
6月15日前,各县、区要完成本辖区内图斑核查、督查整改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5日—8月10日)。
6月30日前,市上将依据“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审批信息套合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分析情况,对各县、区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确认,完成验收工作;7月15日前做好迎接省上验收组对我市的验收工作;8月1日前,配合省上迎接国土资源部等联合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
8月10日前,各县、区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统计报表。
(四)约谈问责阶段。
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县区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县、区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拟定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对象,经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代表市政府组织开展乡镇一级的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并向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省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首次实现了土地、矿产全覆盖联合部署,特别是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全市尚属首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政府已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白银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负总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精、作风正、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认真核查,依法整改规范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自查方式,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对核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依法依纪处理到位的案件,要依据法定权限,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和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手续完善到位、职责履行到位,避免被约谈问责。
各县、区对因各种原因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报告,上级部门要加强督办,必要时直接组织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予以公开曝光。各县、区也要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切实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处理一人,教育一片。
(三)加强督导,严格成果上报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范围核实查处工作,并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和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县、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分析结果,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通过采取直查、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推动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要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督查验收中发现的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不得通过验收。
(四)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认真总结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全面梳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和查找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确保国土资源审核审批事项依法合规,全面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将国家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