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敦煌市享受市州一级政府行政审批等审批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敦煌市享受市州一级政府行政审批等审批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酒政发〔2015〕29号

敦煌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甘政发〔2014〕26号)要求,经2015年1月6日市政府三届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敦煌市享受市州一级行政审批等管理权限,并按照酒泉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敦煌市享受市州一级行政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

经研究决定,敦煌市可享受市级行政审批等事项37项,分别是行政许可审批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项,备案制管理项目4项。敦煌市可享受部分下放的市一级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事项2项(具体项目见附表)。

二、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敦煌市在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享受市州一级政府行政审批管理权限,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敦煌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鼎力支持,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敦煌市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敦煌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紧抓住享受市州一级政府行政审批等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利时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好管好用好,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二)积极衔接落实。下放敦煌市享受的市级行政审批权限涉及面宽、范围较广,敦煌市要积极与酒泉市政府相关部门衔接,做好承接工作,并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尽快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对外公布,提高社会的知晓度,接受群众监督。要积极协调将所有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加强日常监管。敦煌市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强化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监管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已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运行的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和行政问责,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认真指导服务。酒泉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此次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调整后的指导服务工作,主动协调敦煌市做好职权交接等工作,确保相关行政审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加强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强化协调和督促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从政策解释、审批方式、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方面给予敦煌市大力支持,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在敦煌市得以顺利实施,真正使敦煌市享受到的市州一级行政审批释放活力、服务发展、惠及民生,为经济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1.下放敦煌市享受市州一级政府审批管理权限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37项)

2.下放敦煌市享受市州一级政府部分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2项)

http://www.jqzfxxgk.cn/uploadfile/201513010457984.xls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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