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4〕109号
颁布日期:2014-10-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日常监管,切实维护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良好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9月15日开始,利用10天的时间,深入全市30个重点矿山企业和矿区,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召开反馈会议等方式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危爆物品管理、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各县区政府均落实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集中开展了矿产片区核查整改和矿山秩序清理整顿,对绝大多数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问题进行了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明显好转。成县、徽县、武都区组织力量,集中整治了非法开采勘查矿产资源的行为,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维护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良好秩序。

(二)矿区危爆物品管理情况。各县区在管理矿区危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方案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方案科学、措施严密,有效推动了我市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了我市矿区危爆物品管理的良好秩序。武都区、成县、徽县、文县采取切实措施集中整治了非法交易和使用危爆物品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矿区环境保护情况。各县区普遍建立和完善了矿山环境治理责任机制,要求相关矿山企业认真履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义务,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断强化。同时,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各矿山企业按要求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坚持开展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矿区环境保护持续得到改善。

(四)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各县区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矿产勘查开采监管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准入、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严格督促矿产勘查开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防中毒窒息、防透水、防跑车、防片帮冒顶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行超前探水、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五)国土资源联动执法情况。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联动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国土资源管理,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配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徽县、成县、武都区国土资源联动执法机制落实比较到位,在矿山秩序整顿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力地遏制了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蔓延势头。

二、存在的问题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方面。一是非法采矿行为依然存在。部分县区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对矿区的巡查不够,对个别非法采矿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各县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砂、石、粘土问题。礼县、西和、文县、两当、康县个别黄金矿区和武都区铁锰矿区存在无证开采和以采代探问题,文县临江20万千伏硅铁厂和文县祁连山水泥厂无配套矿山,外购矿石引发当地村民非法采矿。二是对个别矿山非法开采查处整改不够彻底。礼县小峪河黄金选矿厂、礼县金山黄金堆浸场遗留问题还未解决、无证开采的整改尚未完成,礼县魏儿沟金矿区、西和县稍峪东金矿、西和县稍峪乡马河村非法矿点、西和县开源矿业公司马家河金矿非法采金的人员、氰化池、工棚、喷淋设施等尚未全部清除,徽县老圣沟金矿探矿区非法采矿遗留的工棚、氰化池未清理彻底。

(二)矿区危爆物品管理方面。一是对氰化钠监管乏力,无证矿点非法使用危爆物品问题突出。西和、礼县氰化钠隐形交易和非法使用尚未得到彻底整治,礼县魏儿沟金矿区、西和县稍峪乡马河村非法采金点、两当县大水沟金矿区等存在非法使用氰化钠的问题,一些无证采石点非法使用炸药。二是部分矿山企业无爆破资质。甘肃中金矿业公司、两当县招金矿业公司、陇南市西坡煤矿、徽县金徽矿业公司郭家沟铅锌矿、徽县金隆矿业公司、礼县金山黄金堆浸场、礼县小峪河黄金选矿厂、成县祁连山水泥厂等矿山企业均未获得爆破资质许可证,存在无证经营问题。三是危爆物品库房建设管理不力。甘肃中金矿业公司炸药库视频监控损坏,徽县金徽矿业公司郭家沟铅锌矿炸药库房塌陷,礼县金山黄金堆浸场氰化钠库房保管员无证上岗、库房监控存有盲区,中国黄金集团阳山金矿有限公司文县安坝里金矿炸药库库存超量储存,甘肃三立矿业有限公司武都塘坝金矿炸药库值班室和文县新关金矿库房选址不合理。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部分矿山企业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浮选车间、陇南市西坡煤矿、徽县金隆矿业公司、礼县金山黄金堆浸场、礼县小峪河黄金选矿厂等均未办理环评手续。二是植被恢复工作滞后。礼县魏儿沟金矿区、西和县稍峪东金矿区和两当县大水沟金矿区非法开采造成的自然植被破坏尚未进行查处和治理,西和县开源有限责任公司马家河金矿、两当县招金矿业公司湘潭子金矿、文县新关金矿没有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态环境治理。三是个别矿点安全隐患尚未排除。礼县魏儿沟金矿区、成县二郎金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一定隐患。

(四)矿山安全生产方面。一是个别矿山企业无证作业。西和县稍峪东金矿、徽县金隆矿业公司未办理安全生产和危化物品使用许可证,中国黄金集团阳山金矿有限公司文县安坝里探矿工程未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手续。二是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不健全。两当县招金矿业有限公司、甘肃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康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部分重大设备和设施缺少安全警示标志,陇南市西坡煤矿1185水平洞口无安全防护措施。三是个别矿山企业安全隐患依旧存在。西和县开源矿业有限公司仓库超设计存放氰化钠,文县宁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矿区内部分坡面存在浮石和伞檐,宕昌县宏发矿业有限公司、甘肃三昌矿业有限公司和甘肃三立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上手上位,落实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矿点、深入采场,逐矿逐项进行巡查检查,全面掌握矿区动态,及时有效制止、查处发现的问题;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发挥矿山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在巡查中发现非法持有和使用危爆物品的问题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衔接,坚决予以查处。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这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违法行为的发现、预防、查处机制,切实提高查处效果。要夯实工作基础,建立矿山企业基本资料、年检资料、处罚整改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对矿山企业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公安、环保、安监、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推进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的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发挥整体监管效能。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矿山企业都要严格落实《陇南市矿业秩序维护管理办法》,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国土、环保、公安、安监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非法使用危爆物品、造成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立案查处力度,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对违法开采问题比较突出和整改不彻底的矿区,要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整治,全面彻底清理非法开采现场,清除非法采矿的人员、设备等。监察部门要对各部门、乡镇政府落实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要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一要加强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环境恢复治理不落实的,要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不明确的,要进一步核查,落实责任;对乱采滥挖无法确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并积极实施环境恢复治理。二要加大居民集中区、重点流域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预防,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顿。三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除或监督整改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矿山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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