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武政发〔2015〕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文物是传承历史文化,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武威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境内名胜古迹众多,文化遗存丰富,是全省文物大市,保护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展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交流,繁荣文化事业,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必将发挥积极作用。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文物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县区、乡镇、村组、业余文保员要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护措施,严格考核问责。文物部门要严格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督察和安全检查,确保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的主体责任,实施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细化、分解文物安全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市、县区公安、规划、建设、旅游、宗教等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形成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防控体系。各级文物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隐患督查、整治、报告等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要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文物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文物安全源头管控,对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报文物部门审批,确保基本建设和旅游开发中的文物安全。积极发挥乡镇文化站作用,大力发展群众文保员队伍,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

(三)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查处力度。各级文物部门要加强执法巡查,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及时查处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文物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措施不力,查处力度不大,造成文物损害和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执法不力造成文物被盗或流失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公安、工商、文物等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盗窃、盗掘、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馆藏文物的绝对安全和田野文物的基本安全。

三、大力推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

(一)大力实施文物保护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武威项目区建设,积极争取和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提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水平。切实做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加大文物的抢救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夯实文物保护基础。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与建设。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认真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前期考古调查和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文物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挖掘文物多重价值,助推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的原则,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将我市丰富的文物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要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机遇,努力开发集旅游、体验、展示、休闲于一体的系列文化旅游精品,促进文物保护与旅游协调发展。积极探索文物开发利用的形式和途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合理利用开发。大力推动文物复制、文物流通、文物收藏等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创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文物创意产品。

(三)深入实施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提升文物博物馆展示水平。加快博物馆、纪念馆改造提升步伐,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文物保存条件,丰富陈展内容,拓展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文博事业对外交流渠道与合作方式,积极推进精品文物赴外展览,加大文物在省内外重大活动中的宣传展示力度,扩大武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鼓励各级博物馆进行巡展、联展、借展,扩大文物的展出利用率。精心策划推出一批反映武威历史文化、展现地域特色、弘扬核心价值观、富有教育意义的精品展览,吸引更多群众走进博物馆。鼓励各县区、各行业建设特色专题博物馆,做好民办博物馆的申报审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博物馆评估定级和绩效考评工作,深入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建立文物保护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文物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文物保护工作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将文物保护工作涉及的规划编制、体制改革、经费落实、安全管理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制,与其它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全面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大文博事业投入。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文物的抢救、维修和保护。进一步健全完善博物馆等公共文博设施免费开放的财政保障机制。

(三)加强文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县区人社、文物等部门要建立文博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机制,积极引进、培养急需的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文物修复等方面的人才。要加强对业余文保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待遇,保证经费落实,切实发挥文保管护职能。

武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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