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宣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因有关工作已完成,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以下文件宣布失效:《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利溪箱涵建设工程拆迁事项的通告》(潮府〔2005〕2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路改造工程拆迁事项的通告》(潮府〔2007〕31号)。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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