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09〕68号
颁布日期:2009-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9〕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工作方案

为贯彻法制统一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和统一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的发布载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编发《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编发方案如下:

一、公报的定性与刊载内容

《公报》是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告政府政务活动的法定公开刊物。《公报》为双月刊,每双月20日出版。它是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因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需要,适应国务院关于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贯彻法制统一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而向社会发布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的法定载体。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有关重大行政措施必须在《公报》上全文发布。在《公报》上刊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行政措施文本为标准文本,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报》还可以刊发下列文件和资料:1、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决议;2、市政府作出的需要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3、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动态和重要信息;4、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重大行政措施;5、市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摘要。

二、版面设计与栏目设置

(一)版面设计

1、开本:A3开本;

2、封面:白底黑字三色纸(上面正中红色国徽图案、正中靠上端“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含英文译文),底端居中标明年号、期数、总期数;

3、内页:每期20页,用70克纸张;

4、封二、封三、封底均用白色黑字纸。

(二)栏目设置

1、[潮州市人民政府文件]2、[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3、[法律、法规、规章选登]等。

三、《公报》编发领导机构、工作机构

1、领导机构:设立以市长任组长的编委会,负责指导《公报》的编发工作,编委会成员如下:

编委会主任:汤锡坤

编委会副主任:陈建新、丁应亮(市政府)。

编委会成员:曾武雄、林光英(市政府),陈映添(市法制局)。

2、工作机构

《公报》的编辑、发行由潮州市法制局负责。

四、公报的发行

1、发行方式:

《公报》以免费发送形式通过邮局发行。

2、发送范围(约2000份):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2)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

(3)市委各部、委、办;

(4)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法院、市检察院、潮州军分区;

(5)中央、省属驻潮各单位;

(6)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

(7)各镇、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各村委会、居委会;

(9)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大专院校、新闻机构、图书馆、档案馆;

(10)市政府决定发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原则上赠阅(发送)单位或个人每期免费发送《公报》1份。

五、经费保障

《公报》经费由市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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