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4〕19号)要求,现将我州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繁重、要求具体、牵涉面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要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研究,亲自上手,以上率下,推动改革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自己分管或联系领域的相关改革工作。为加强对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建立州行政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杨永英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副召集人:陈洪宛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周登涛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刘兴吉州政府秘书长
成员:张国志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田大宝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法制办公室
副主任、州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
左应江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罗定超州编委办公室主任
陈喜扩州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
王林州政府党组成员、州财政局局长
方先红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湘飚州发改委主任
陈晴州工信委主任
张谦州人社局局长
陆光华州民政局局长
肖祥斌州商粮局局长
陈先华州环保局局长
孙礼平州住建局局长
王一中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莫武安州农委主任
许军州水务局局长
周茂萍州工商局局长
雷宪春州审计局局长
张学敏州扶贫办主任
王尧忠州移民局局长
李锦福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俞蜀波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袁德芬州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贵莲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杨建萍州文明办主任
蒋芙蓉州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李安辉州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
张涛兴义供电局局长
邵卫春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刘兴吉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大宝、左应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工作有人抓,任务能落实。
二、狠抓改革项目化落实
州政府将当前需要推进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项逐一分解细化为若干项目,制定了《黔西南州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工作措施分解表》(附件),明确了工作任务、项目内容、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责任部门以及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承担的改革事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项目负责人,组建工作团队,制定时间任务表,建立改革任务推进台账,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推进改革的情况,每半年向同级政府报告一次。
三、各尽其责、协调配合
全州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承担对本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问责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对牵头工作的落实、推进、完成情况负责,要采取会议、通知等形式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认真履职,开展工作;对不落实、不配合以及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要及时将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责任部门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制定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按照牵头单位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四、限时完成改革任务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对所牵头或承担的改革事项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按期完成任务。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州监察局要加强监察力度,对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黔西南州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工作措施分解表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附件
黔西南州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工作措施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项目内容
牵头单位
和负责人
责任部门
工作时间节点
备注
1
立法定规
加快建立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推进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重点解决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违规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事项,部门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等问题。
(1)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意见。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各县(市)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1.2014年9月,各级政府、各部门完成初审;
2.2014年10月,同级政府法制办完成复审;
3.2014年12月,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向社会公布。
(2)修改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强化备案审查。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州法制办公室
2014年12月完成。
2
厘清“三定”规定。科学界定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重点解决职责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
(3)一件事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完成州、县(市)机构改革工作。
州编委办公室
罗定超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1.2014年7月,州级各部门“三定”方案完成;
2.2014年8月,各县(市)政府“三定”方案完成。
3
确权定责
制定权力清单。
(4)提出本部门权力清单,制定业务流程,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要制定细化的自由裁量标准。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州政府各部门
1.2014年8月,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完成;
2.2014年9月,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完成;
3.2014年12月,其余部门完成。
4
制定负面清单。
(5)州发改委牵头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负面清单,州商粮局牵头制定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州工商局牵头制定企业注册登记负面清单,有审批权的其他州级部门制定相应的行政审批负面清单。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州政府各部门
1.2014年11月,公布固定资产投资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企业注册登记负面清单;
2.2016年12月,全州各级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全面公布。
州发改委
陈湘飚
州商粮局
肖祥斌
州工商局
周茂萍
5
制定服务清单。
(6)提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监督、投诉方式。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州政府各部门
1.2014年8月,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完成;
2.2014年9月,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完成;
3.2014年12月,其余部门完成。
6
制定责任清单。
(7)各级政府部门要同步制定与权力行使、服务履行相一致的责任清单,明确具体的职责机构、责任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担责。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州政府各部门
1.2014年8月,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完成;
2.2014年9月,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完成;
3.2014年12月,其余部门完成。
(8)制定具体的行政问责办法。
州监察局
王官忠
州监察局
2014年12月。
7
防止权力滥用。
(9)清理州政府各部门对州、县两级的考核、检查事项,确需保留的实行目标管理和备案制度;清理查处上级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授权插手下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事务的规定和行为。
州政府纠风办
曹明华
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12月。
(10)完成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州发改委
陈湘飚
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12月。
(11)清理对外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租借合同到期的必须收回,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州机关事务
管理局
俞蜀波
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12月。
州发改委
陈湘飚
8
简政放权
继续推进“三减”。
(12)按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要求,做好州、县两级行政审批“接、管、放”。严禁将审批事项转为有偿中介服务。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5年6月。
州发改委
陈湘飚
(13)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
州人社局
张谦
(1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州财政局
王林
(15)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州扶贫办公室
张学敏
州财政局
王林
(16)清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办的招待所、培训中心、“门面”等经营性场所,出台行政机关经营性资产剥离意见,完成剥离工作。
州机关事务
管理局
余蜀波
州财政局
王林
9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
(17)根据省级梳理细化行政执法职权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州级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以及省级下放州级实施的外,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原则上由县级机关实施。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5年6月。
州编委办公室
罗定超
10
优化服务
建设电子政务云。
(18)根据省级要求,建立覆盖全州,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推进全州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协同办公系统综合运用,转变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模式,缩短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积极推进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
州电子政务
办公室
蒋芙蓉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5年上半年。
11
推行集中服务。
(19)要求简单、便于识别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受理。
州政务服务
中心
袁德芬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
部门
2014年12月。
州电子政务
办公室
蒋芙蓉
(20)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公共资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州政务服务
中心
袁德芬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
部门
2015年12月。
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杨贵莲
12
购买公共服务。
(21)制定州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指导目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
州财政局
王林
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7月。
(22)提出年度服务外包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购买公共服务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
每年年初。
13
限时办理
限期办理。
(23)对法律法规有明确办理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宜压缩时限的,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在受理、发证等环节可以压缩时限的,要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
州政务服务
中心
袁德芬
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7月。
14
现场办结。
(24)凡是程序简单、不需要集体研究、单个部门可以独立办理的事项,必须现场办结。汇总制定本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目录,严禁收取“加急费”。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7月。
15
补缺托底
完善社会保障网络。
(25)制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落实措施,出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伤亡人员救治抚恤办法落实方案,完善产业扶贫、教育救助、就业救助联动机制。
州民政局
陆光华
州政府相关部门
2014年10月。
(26)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州发改委
陈湘飚
州政府相关部门
2014年12月。
州人社局
张谦
州民政局
陆光华
州财政局
王林
(27)提出城镇保障房、扶贫生态移民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整合机制。
州住建局
孙礼平
州移民局
王尧忠
(28)提出生态移民旧房拆除、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办法。
州国土资源局
方先红
州移民局
王尧忠
(29)“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州级牵头单位提出解决路、水、电、讯等“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措施。
州交通运输局
王一中
州财政局
王林
州水务局
许军
州住建局
孙礼平
州发改委
陈湘飚
兴义供电局
张涛
州工信委
陈晴
州邮政管理局
邵卫春
州农委
莫武安
16
完善公共安全网络。
(30)健全公共安全动态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地区、领域、人群的监管,和公共安全的主动权。
州综治办公室
陈喜扩
州政府相关部门
2014年12月。
(31)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及协同措施。
州政府应急办
李安辉
(32)编制增强技防、物防、人防能力的三年规划,降低可防案件的发案率。
州公安局
李锦福
17
健全生态保护网络。
(33)建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平台,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计划,明确每个重点区域、每条河流、每块“坝子”的环保底线,建立“河长”、“坝长”环保责任制。
州环保局
陈先华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相
关部门
2014年12月。
州国土资源局
方先红
18
公开约束
完善公开平台。
(34)建立全州统一互通的政府信息网络。
州政府办公室
刘兴吉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2014年12月。
(35)完善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定期发布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作等内容。
州政府新闻办
杨建萍
19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6)各级政府要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
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定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州政府办公室
刘兴吉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9月。
20
公开清单和流程图。
(37)本通知所涉及的有关清单、流程图,一律在服务场所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设立醒目的投诉举报提示标志。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审定之日起1个月内。
州政务服务中心
袁德芬
州电子政务
办公室
蒋芙蓉
(38)对不按清单服务、不按标准服务的典型案例,要进行点名通报。
州监察局
王官忠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1
强化监督
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39)实行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府领导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
州政府办公室
刘兴吉
各县(市)政府
2014年6月起。
(40)全面推行事关公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听证制度。
州政府办公室
刘兴吉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6月起。
(41)起草州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
州监察局
王官忠
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12月。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42)推进政府绩效审计。
州审计局
雷宪春
州政府各部门
1.2014、2015、2016年逐步推进;
2.2017年全面推开。
22
完善行政行为纠错机制。
(43)建立行政复议机构工作建议落实反馈制度,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政策性、机制性问题,要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要现实反馈。
州行政复议
办公室
田大宝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10月。
(44)建立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州监察局
王官忠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
部门
2014年12月。
州法制办公室
田大宝
23
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45)各级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负面行政行为投诉窗口和曝光台,定期通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承诺不兑现、优惠政策不兑现等典型案例。
州政府办公室
刘兴吉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4年6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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