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2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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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2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入冬以来,我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部分县市仍存在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小火亡人”、“火烧连营”的情况时有发生。10月份以来,全州共发生火灾30起,受灾133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21.88万元。其中农村发生火灾15起,受灾121户545人,死亡4人,受伤2人。火灾的频繁发生,不但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损害,而且给我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为切实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的发生,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周密部署,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多,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加,是历来的火灾高发期。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务必认清当前我州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群众安居乐业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实现“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三无”消防工作目标。
二、加大监督,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各项防火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为强力压住我州冬春季节火灾高发势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开展“八个一”防火工作为重点,认真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召开一次会议。要认真结合自身消防工作实际,针对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特别是公安、安监、建设、教育、文化、工商、旅游、供电、水利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并层层签订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消防工作组织管理、检查督办、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下发一个文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以今冬明春防火尤其是农村防火工作作为重点,针对本地火灾特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一个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有效遏制农村“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州直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下发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三)开展一次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安监、建设、教育、文化、工商、旅游、供电、水利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出租屋、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农村50户以上村寨的防火安全情况等。此外,要督促乡镇、街道、社区、村寨以及公安派出所开展自查自纠,并广泛深入辖区单位、农村村寨以及居民户家中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村(居)委领导、驻村干部和护村护寨队、巡更队、治安联防队等组织的作用,及时提醒、警示村民,认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四)强化一次督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公安、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寨以及公安派出所督查访查力度,确保各项防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消防部门要针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部位,以及农村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实际,采取蹲点督导、亲自协助整改火灾隐患等形式,全面彻底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发动一次宣传。为使消防宣传工作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动一次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以消防宣传“七进”、“三提示”为抓手,组织各种宣传媒体,针对冬春季节城乡群众大量使用明火、电气取暖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实际,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及火灾报警和逃生自救等知识。二是利用农村广播、闭路电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等媒体,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消防宣传,并结合传统的鸣锣喊寨、防火公约等宣传警示方式,开展农村防火安全宣传。三是对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在冬春季节每月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四是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元旦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广大员工了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自防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五是城乡社区要依托社区服务部门组建防火宣传队,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检查、出一期消防宣传板报、悬挂一幅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标语。六是教育、劳动、公安等部门对辖区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及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进行摸底排查,并开展一次“上门式”、“面对面”的消防宣传和培训。七是公安消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联合对辖区消防志愿者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并组织来自农村的大中专学生消防志愿者开展一次以“冬春季节如何预防农村火灾”为主题的座谈会,动员其寒假返乡期间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志愿服务。八是公安派出所、村委会、联防队等要联合对农村10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开展一次逐家逐户的消防宣传工作。九是要组织劳动、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新闻等部门、团体召开一次今冬明春防火宣传工作联席会,分析总结消防宣传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措施,确保消防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六)进行一次查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监察、纪检等部门,开展一次对城乡“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事故的责任倒查,对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力,导致发生火灾的单位和部门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广泛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要以落实消防工作法律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检查督办、行政责任问责、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和检讨、训诫制度。
(七)实施一次演练。消防部队要根据冬春季节火灾高发的特点,深入重点单位、村寨开展“六熟悉”工作,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一次演练,提高灭火救灾的实战能力;要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农村、社区志愿或义务消防队伍立足现有消防基础设施和器材,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以提高对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此外,各农村大寨要对手抬机动泵、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八)抓好一次培训。公安、劳动、教育、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密切联系,全力配合,积极开展一次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形成社会消防大宣传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统计火灾损失,严肃查处火灾事故
公安消防、民政、物价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联系,认真统计、核实火灾损失,杜绝误报、瞒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纪检、监察、公安、安监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火灾“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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