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府办发〔2016〕9号
颁布日期:2016-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铜府办发〔201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林业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三大制约因素之一,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对于除治林业有害生物生态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12号,以下简称《省办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国办意见》和《省办意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

《国办意见》和《省办意见》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总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林业特别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办意见》和《省办意见》,着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制约本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问题,切实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专、兼职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大幅提高,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格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促进森林健康,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监测工作,切实提高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样点、诱引为主的地面监测平台,突出抓好深山区、密林区、偏远地等区域的病(虫)情监测,提高精细化、生产性的短期为害预报预警水平。落实预防制度,将监测预报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专、兼职测报员体系,充分利用天然保护林工程发展的护林员开展兼职监测预报工作,到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名以上专职测报员,每个村至少有一名以上兼职测报员。当前要重点实施好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和发生情况,为科学防治提供决策依据。(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检疫工作,有效提高防控能力。

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和各社会力量在实施造林工作中,未经检疫机构实施检疫的种苗,不得用于造林。禁止使用携带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苗造林。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纳入造林设计、森林经营方案,大力营造混交林,科学配置造林绿化树种,推广良种壮苗和抗性树种,确保森林健康。(牵头单位:铜仁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建立检疫追溯制度。

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认真实施林业植物检疫审批事项,确保检疫监管不出空挡。不断完善林业植物检疫审批服务平台,改进审批服务方式。逐步对造林(园林)绿化种苗、木质包装材料、使用林产品等全过程的检疫责任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国内调运检疫、疫木加工的检疫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各检疫机构每年要认真组织开展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铜仁供电局、电信铜仁分公司、移动铜仁分公司、联通铜仁分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应急防治能力。

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联动、各负其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互联网、无线通讯等信息化技术,建设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到2020年每个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要建立好自己完备的应急防治指挥系统、组建专业应急防治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治设备、药剂储备并适时更新。积极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大力推广应用环境友好的药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农药,科学用药,适时施药,确保环境、水源、食品和人畜安全。强力推进无公害防治,鼓励生物防治,开展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试点示范,“十三五”期间,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至少要建成一个生物防治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拓宽渠道,推进社会化防治体系建设。

鼓励和引导不同形式的组织和个人成立防治专(兼)业公司、森林医院等,开展承包防治、技术咨询等业务,形成多元化的防治格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防治组织的引导、监管和服务,规范防治生产作业。探索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疫情处置、监测调查、防治施工等服务的试点工作。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要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加大对林农的保护力度,提高防治技能。“十三五”期间每个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至少成立一个社会化防治组织。(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防治责任。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并细化防治目标责任制,完善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度。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在发生暴发性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临时除治机构,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除治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林业经营主体要做好其所属或经营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防治,保证防治质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经营主体的组织领导、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将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十三五”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铜仁供电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农业、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环保部门负责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邮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对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禁止运输、邮寄。工信、住房城乡建设以及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要求供货商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在涉木产品到达我市后,及时通报当地林业检疫机构,当地林业检疫机构对来源疫区的涉木产品必须实施复检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铜仁供电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健全联防联治机制。

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邻省(市)、市(州)间的协作配合,认真履行云贵川渝藏五省(区、市)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建立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机制、疫情信息通报和定期会商会制度,联合开展防治作业和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跨区(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的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拓宽防治资金投入渠道。

各级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同时积极争取省和中央资金投入。各林业经营主体也要增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经费投入,确保自身经营林产品免受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影响,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业防治。财政、林业部门要严格加强防治资金管理,强化防治资金绩效评价,确保防治效益和资金安全。(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相关扶持政策,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纳入我市防灾减灾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林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支持,引导林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投资、投劳开展防治。(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信联社铜仁办事处、市工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市林业科研机构要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用技术的研究力度,重点解决我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出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科研院校联系合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先进技术,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气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机构职能和人才队伍建设。

要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稳定专业队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数配齐森检人员,并为森检机构正常开展森检工作提供财力、办公场所(含检疫检验室、药械药剂库)和车辆、工具等保障。各地要积极推进防治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进程,认真履行好公共管理职责。加强防治队伍的业务和作风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业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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