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 文号:琼教基〔2013〕160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了落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厅决定建立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并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市县所辖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可参照本《考核办法》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海南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16日
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精神及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我厅对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及厅直属中学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采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评和省教育厅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2014年起,每年度组织实施1次。
(二)考核采取评分制,总分为100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分为3个等级: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70-89分的为学校安全工作合格单位;70分以下的为学校安全工作不合格单位。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抄送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被考核市县(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本单位及其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两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的;
2.本市县学校、幼儿园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3.本市县学校、幼儿园发生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较大及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
四、本《考核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
指标与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
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试行)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计分标准
考核办法
一、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22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直接责任。(4分)
未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的,扣4分。
查阅文件材料
2.本系统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4分)
未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扣4分。
查阅文件材料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3分)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专题研究教育安全工作会议全年少于2次的,扣3分。
查看会议文件、记录或会议纪要
4.将校园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3分)
未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扣3分。
查看本单位相关文件
5.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安全工作相关会议。(3分)
无故缺席安全工作会议的,每次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查看会议材料、记录等相关材料
6.按规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安全事故信息。(3分)
迟报扣2分,漏报、瞒报、谎报的扣3分。
查看文件、记录
6.按时报送安全工作总结。(2分)
不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学校安全工作总结的,扣2分。
查看文件材料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计分标准
考核办法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5分)
7.按要求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4分)
未按要求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扣4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8.部署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完善所辖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隐患相关统计报表台账。(4分)
未部署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扣4分。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的,扣3分。
查阅文件材料和台帐
9.建立健全对所辖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4分)
未建立对所辖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设备设施检查制度,且全年组织检查少于2次的,扣4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10.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3分)
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该项行动的,扣3分。
查阅文件材料、图片等
三、安全工作宣传培训和教育
(18分)
11.按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5分)
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扣5分;全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少于2次的,扣2分。
查阅文件材料、图片
12.每年定期组织负责安全工作的机关干部、所辖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有关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5分)
当年未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培训的,扣5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13.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5分)
未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扣5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1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等。(3分)
未组织相关活动的,扣3分。
查阅文件材料、图片
四、重点时段安全检查(8分)
15.按要求在寒暑假放假前、开学前、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前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5分)
全年组织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少于3次的扣5分。
查阅相关文件,假期值班记录
16.落实寒暑假期间安全值班、监管措施。(3分)
未部署落实假期安全值班、监管措施的,扣3分。
查阅相关文件,假期值班记录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计分标准
考核办法
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6分)
17.促请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密防范、依法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3分)
未部署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及校园周边巡逻工作的,扣3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18.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卫生、商业营业场所的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3分)
未开展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商业营业场所工作的,扣3分。
查阅相关文件,现场走访学校
六、应急处置机制建设(8分)
19.所辖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3分)
所辖学校、幼儿园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的,扣3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20.定期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应急演练。(5分)
当年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扣5分。
查阅各校报送开展应急演练的图片和方案
七、校园安全状况
(15分)
21.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防止本市县教育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15分)
本市县教育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每起扣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食品中毒事故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查阅记录,抽查事故单位
八、校方责任保险落实情况(8分)
22.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100%。(4分)
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覆盖面未能达到100%的扣4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23.有专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完成投保及理赔工作。(4分)
没有专人负责、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投保工作的扣2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理赔工作的扣2分。
查阅文件材料,抽查下属学校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