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三亚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三亚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三亚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三亚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三亚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五届七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2〕69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三亚实际,现提出我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加快实现三亚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国际旅游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监督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加快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全市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加大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中职资助专项资金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平调、克扣教育经费的问题,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6.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问题。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全面推行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会同财政、审计等单位,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7.深入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积极开展“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和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以及海鲜排挡整治工作的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车、黑导、黑店、黑社”和欺客宰客等违规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深化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全面推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坚决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报批程序;要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
3.深化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督促、配合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法律法规,强化土地管理和房屋征收补偿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依法、文明、和谐征收拆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气等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4.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环境资源等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退出等方面问题。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提供基础性手段。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推动建立有效运营监管机制。
5.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行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积极开展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和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6.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食品安全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健全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问题的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单位要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回头看”活动,促进纠风重点单位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创新行风热线工作方式,全面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建立政风行风热线跟踪监督制度。
同时,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继续全面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坚决纠正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区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严格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牵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市纠风办和市物价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和协助驻在单位抓好纠风工作。各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纠风牵头单位要坚持和完善纠风联络员工作制度和月度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报送信息。各纠风牵头单位的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请于6月22日前报市纠风办(联系人:冯平,联系电话13976720203、88266557,地址:市政府一办一楼)。对于逾期不上报工作方案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
(三)注重工作思路创新和制度建设。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不断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附件:三亚市2012年纠风工作牵头和配合单位任务分工
http://www.sanya.gov.cn/govpub/sfile/gofficefile/data/t20120531_353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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