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2009〕保市府办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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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09〕保市府办18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城市专项规划工作的通知》(办字〔2009〕65号)要求和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09年年底前力争完成我市综合类、市政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设施类、防灾减灾类等4大类共21项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组织、统筹安排、部门联动、有序推进”的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由有关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时间进度
6月份各专业职能部门开始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8月底完成规划草案并进行公示(30日);9月底前完成专家评议;10月中旬提交规委会审议;11月底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专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常福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洪刚和市规划局、发改委、行政执法局、市政集团、园林局、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水利局、人防办、商务局、卫生局、地震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倪贺营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电话:3313621)。
五、有关要求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人,分解任务,强力推进,抓好落实。要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负责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专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按时完成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照责任分工,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度进行督办。
附件: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分工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第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1综
合
类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2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含停车场规划)规划局市交通局、交警支队、市政集团2009年11月底
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规划局市人防办2009年11月底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局市文物局2009年11月底
5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含城市水系规划)园林局市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2009年11月底
6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类城市给水规划市政公用建设集团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7城市排水规划市政公用建设集团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8城市燃气规划市政公用建设集团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9城市供电规划发改委市规划局、供电公司2009年11月底
10城市电信规划发改委市规划局、中国电信保定分公司、中国移动保定分公司、中国联通保定分公司2009年11月底
11城市供热规划市政公用建设集团市发改委、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3公
共
设
施
类城市商业网点(含市场)规划商务局市市场中心、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4城市文化娱乐设施规划文化局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5城市体育设施规划体育局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6城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卫生局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7城市教育设施(含中小学校)规划教育局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8防
灾
减
灾
类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地震局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19城市防洪规划水利局市防汛办、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20城市消防规划消防支队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21城市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办市规划局2009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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