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承市政办字〔2011〕6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0]36号)的相关要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考评各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科学实用”原则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监督、指挥体系,不断提高城市日常管理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形成指挥统一、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二、任务及步骤

2011年底前,环北京三县(兴隆、滦平、丰宁)完成系统

平台建设,并投入实质运行;其余各县区(平泉县已建成除外)确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

2012年底前,各县区全面完成系统平台建设,并投入实质运行。平泉县完成与市平台的对接。

2013年,全市各县区实现与市平台的对接,市平台完成与省平台的对接。

此期间已建成系统的平泉县(自建独立系统)、双桥区(市平台负责保障)、双滦区(共享市平台)要完善编制,理顺体制,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其它县区系统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

市政府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苏爱国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宏、市城管局局长蔡青担任,成员由市委督查室、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网络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园林局、市邮政局、市传输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信广联公司、市环能热电公司、承钢煤气公司、双桥区政府、双滦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蔡青兼任。

(二)明确责任

1.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数字化城管建设及运行中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县区建设方案的评审、协调省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系统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随时掌握各县区建设工作进度,协调处理各单位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汇报各县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县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协调、检查、督导。

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全面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派的工作任务,大力保障系统建设和运行。被列为系统终端的单位,要及时购置和安装终端设备,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3.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县区系统建设及运行的各项工作。各县区建设方案确定后及时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进行系统建设,系统平台建成后由省组织专家对系统建设进行评估验收。

(三)整合资源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7〕4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113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网格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冀建城〔2009〕505号)等文件的精神,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研,确定建设模式和运行方式,依据本单位管理需要,科学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合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治安、交警视频资源及其它相关自动化系统要实现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节省建设资金。建设方式上要借鉴廊坊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市级平台,减少投资。有条件的县也可自行建设独立平台,并实现与市平台的连接。

(四)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落实,按照建设时限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要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主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要制定科学、周密的建设方案,于5月10日前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广顺;联系电话:5912319、18903141030)。要及时上报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系统建成后及时申报评估验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并应用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各县区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水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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