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指导意见》(银发〔2010〕176号),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有效改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工作
1、充分整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根据辖区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营销和信贷管理的实际要求,确定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内容为基本信息、公共信息、商业信息三个方面: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注册资本构成、组织机构代码、资质、拥有专利等;公共信息,包括税务、工商、环保、质检、公积金、外汇收支、公共事业等非银行信用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受表彰、环境评定、安全生产、法院判决信息;企业商业信息,包括信用评级、贷款融资、公共事业缴费等(需有关部门提供的具体信息内容见附表)。通过广泛采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将企业的银行信贷信息与非银行信息进行充分整合。
2、信用信息采集方式。一是由有关部门定期、集中向人民银行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二是人民银行在为无贷款企业开户或账户年检、有贷款企业办理贷款卡或贷款卡年审时,采集企业信息;三是企业定期申报。为验证企业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同渠道采集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由人民银行对数据进行提取并自动导入“信息比对系统”进行真实性比对。
3、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维护。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负责建立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逐步建立起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的长效机制。在不断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拓展信息征集内容,以全面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和健康状况,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各方的能力。
4、开发廊坊市金融综合服务系统。依托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开发“廊坊市金融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系统”),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中介桥梁作用,整合社会资源。综合服务系统的功能:一是建立本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批量建立与更新;二是提供单户企业、自定义企业信息查询、批量筛选以及固定报表等功能;三是实现中小企业信贷结构多维度、多视角的统计分析;四是向政府、金融机构提供离线服务,实现对优秀中小企业的筛选推荐和贷后管理数据的批量下载。
(二)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平台
1、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综合服务系统”为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开放系统查询,依托系统实现定期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本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和行业等信贷投入情况,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产业发展政策提供查询;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提供快捷、方便的查询服务。各金融机构在查询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查询,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2、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中心,建立报表统计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廊坊市信贷结构数据手册》、辖区中小企业信息资料,为相关各方掌握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等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同时,在依法规范查询和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前提下,满足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个性化信息查询需求,有效利用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
3、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利用已整合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结合辖区金融机构业务实际,成立由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牵头、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信用评价机制,综合各金融机构需求,制定科学、切合实际的评级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模型,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参与信用评级,了解评级数据来源,了解评级过程、标准和内容,实现对优秀中小企业的批量筛选推荐,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扶持计划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服务
1、组织好金企对接活动。一是由廊坊市金企联合会定期组织召开金企对接会,安排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面对面接洽,将企业名单和相应的综合评价指标推荐给金融机构,为银企合作搭建桥梁。金融机构根据“综合服务系统”出具的企业评价报告选定中小企业作为贷款支持对象。二是建设“廊坊市企业发展网”网站,为政、金、企对接搭建一个常态化的实时交流沟通互动平台。
2、开展中小企业成长扶持“333计划”。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结合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批量优选出守信用、成长性好的企业名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试验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对优秀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融资培育,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扶持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政金企三方良好互动,利用“综合服务系统”,在全市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中,每年筛选出300家左右有效益、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作为财税部门、金融部门重点扶持对象,促其作精、做专、做大、做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1、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辖区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由于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参与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因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简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合理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同时,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中小企业信贷中心的作用,依托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标准化、工厂化流程管理,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
2、加快金融产品创新。辖区各金融机构可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融资服务,广泛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选择优秀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各类担保质押融资等,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3、强化信贷窗口指导和考核。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定期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信贷情况进行监测和通报,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优秀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优化中小企业信贷考核指标,科学考核辖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督促辖区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廊坊市金企联合会负责对通过“综合服务系统”融资的中小企业进行后续跟踪管理、监测,为金融机构、政府提供准确和连续的信用信息。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环保局、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科技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廊坊银监分局、金融办、上市办以及各金融机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更新、共享,负责实验区建设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负责实验区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办落实。
三、其它要求
(一)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局出发,积极参与和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打破信息的行业壁垒,积极为“廊坊市金融综合服务系统”提供信息保障和支持。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尽快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226031,联系人:崔洪利)。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尽快与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签订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明确信用信息采集的内容、程序和范围,共同做好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对工作,保证综合服务系统的顺利运行。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搞好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更新、共享工作,共同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廊坊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数据种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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