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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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4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转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把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开放招商的主平台,转型升级的主抓手,高度重视,务实重干,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认真学习先进经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加注重产业转型,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民生保障,更加注重化解各类风险,为加快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
(特色商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一、“一强、一快、一先”产业集聚区(3个,各奖励300万元)
1.“一强”产业集聚区
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2.“一快”产业集聚区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
3.“一先”产业集聚区
内黄县产业集聚区
二、先进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2个,各奖励50万元)
安阳市商务中心区
北关区特色商业区
三、先进专业园区(3个,各奖励30万元)
安阳县铜冶煤焦化产业园
安阳县柏庄纺织服装产业园
汤阴县新型材料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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