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阳县水冶镇和蒋村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阳县水冶镇和蒋村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安政文〔2014〕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民政厅于2014年8月4日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安阳县水冶镇蒋村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14〕35号),同意撤销安阳县水冶镇和蒋村镇,设立新的水冶镇,以原水冶镇和蒋村镇行政区域为新设水冶镇行政区域。新设水冶镇人民政府驻水冶镇辅岩路102号。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13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