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10〕119号
颁布日期:2010-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城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安阳市城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解决好广大老年人特别是“三无”特困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困难,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个重在”要求,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队伍为体系,努力通过完善组织网络,优化服务内涵,整合社会资源,发展自愿服务,探索我市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与社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循序渐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与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从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照料要求入手,逐步实现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试点社区基本做到能够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救助、安全保障、文体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四、服务对象、内容与形式

(一)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社区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服务。

2医疗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疗、心理卫生、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等服务,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

4文化体育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阅览等服务。

5其他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服务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2日托服务:通过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运作方式

1无偿服务即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无偿服务对象为具有社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社区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2)享受低保、特困救助、大病救助待遇,年满70周岁且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法定义务赡养人有赡养照料能力的除外)。

2低偿服务:独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高危困难老人,服务项目因人而定,只收取成本费。

3有偿服务:有经济能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实行“三定”(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费)服务。

4义工服务:鼓励志愿者和社区低龄老人担当义工,特别对低龄老人的无偿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站)要建立“低龄老人志愿者(义工)时间储蓄登记制度”,逐一记录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其本人需要服务时,由社区服务中心(站)按其服务记录,提供相应的免费养老服务。

五、具体要求

1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社区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为老服务热线或应急呼叫、救助服务系统;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活动室、老年学校、老年体育活动场所等为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社区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或老年日间照料室。社区内文化中心(站)、市民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2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求。社区要建立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主体、义工队伍为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利用政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有利时机,每个试点社区要有3名以上从事老龄工作的服务人员和一支10人以上、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社区应根据志愿者(义工)专长,建立爱心服务卡联系制度,为社区老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充分发挥低龄健康老人的作用,实现老有所为。

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求。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服务标准、服务人员守则,落实5个以上老人最需要解决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联合社区家政服务机构、辖区单位食堂、餐馆、商业服务网点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有需要的老人开展洗衣做饭、料理家务、清洁卫生、代为购物、陪医护理、配餐送餐、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服务,初步形成方便老年人养老的“十分钟”服务圈;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孤寡老人和高龄独居老人的安全保障;社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健全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随访、送医、送药、体检等优惠服务。社区志愿者要积极与社区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和低保老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六、实施步骤

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确定试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有关部门认真摸底、筛选,最后确定安阳高新区、河南中烟公司安阳卷烟厂离退休管理中心以及文峰区高庄乡胡官屯村、北关区民航路办事处机场南社区、殷都区铁西路办事处文源社区、龙安区太行办事处太行南社区等为今年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2制定计划。在各区民政局、老龄办指导和街道(乡、镇)的领导下,试点社区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报市、县(市、区)老龄办、民政局备案(5月上旬完成)。

(二)实施阶段

试点社区要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服务标准、服务人员守则等。针对本社区老年人最关注、最需要的养老服务问题,开展5项以上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5—11月份完成)。

(三)总结阶段

试点社区要做好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和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情况阶段性总结;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要加强对试点社区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本地试点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民政局、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做好总结、评估工作,考评结果作为以奖代补和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12月底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阳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区也应成立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服务费用等资金的落实;卫生部门负责社区(村)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发改部门负责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入的资金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配备、培训、资格认定;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文化体育部门负责指导社区老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支持社区老年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团市委负责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地税部门负责落实有关税收扶持政策;老龄工作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经费保障。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政府拿一点、社会捐一点、老年人出一点”的方法进行资金筹措。

一是政府拿一点。在努力争取上级政府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在区、街道财政预算中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建立居家养老工作财政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二是社会捐一点。建立“爱心助老”基金,倡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广泛开展专项募捐活动,募捐资金要全部用于老年人的救助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孤寡、病残、特困、空巢老年人改善生活。

三是老年人及子女出一点。主要针对有经济能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年人,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或由亲属出钱帮助购买有偿服务。

各区和各试点单位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人、财、物等方面统筹安排。各区老龄和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积极推动我市居家养老事业深入开展,使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附件

安阳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林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雁卿副市长

高福生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

郭新成市老龄委副主任

李志弘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薛秀丽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笑梅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克新市财政局调研员

呼俊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杜芬市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何蔚新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利军市体育局副局长

郑复鉴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师文龙市广播电视和网络总台副台长

李瑞峰安阳日报社副总编

刘建勋团市委副书记

卢长江市老龄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卢长江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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