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督导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督导情况的通报

汴政办[201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3月11日至13日,市政府组织安监、教育、民政、卫生、住建、文广新、旅游、交通等8个局委与市政府督查室、市消防支队联合,成立4个考核组,对全市各县、区2014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了督导考核。按照成绩高低依次为:县级(祥符区列入县级考评):尉氏县、杞县、祥符区、通许县;区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顺河区、禹王台区、鼓楼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14年,各县、区政府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主线,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大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投入,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扎实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社会消防管理基础工作,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狠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分别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并采取会议部署、督导考核等方式,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年内,多数县、区都对消防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干部人事部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顺河区、龙亭区、禹王台区、通许县、尉氏县等党政领导多次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队站、装备建设等难题。健全完善亡人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机制,鼓楼区、通许县对发生亡人火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消防监管责任。多数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制订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联合检查,营造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经费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各县、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审批并按标准足额拨付消防业务预算经费,持续加大消防专项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了各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顺利开展。尉氏县、通许县、杞县和祥符区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制定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职教园区消防站,完成汽车零部件园区消防站征地任务;禹王台区、通许县完成新消防站主体工程建设;顺河区落实征地25亩用于建设新消防站;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符区、尉氏县、杞县、通许县购置城市主战车、高喷车、水罐车等消防车辆,各县、区普遍落实专项经费添置了一批装备器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符区和尉氏县、通许县、杞县拨付专款增建了一大批市政消火栓,并对辖区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维修保养。此外,多数县、区还建立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出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全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夯实管理基础,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高

各县、区紧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持续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星级化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全市一、二级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鼓楼区、祥符区和尉氏县紧盯火灾高危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各县、区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基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所有乡镇(街道)明确消防专管员,行政村(社区)明确“一长三员”,并分批进行了全员培训;组建消防文职督导员队伍,联合开展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和工作督导,基本实现了消防监管全覆盖,基层防控火灾的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完善多元化防控力量,尉氏县永兴镇、洧川镇、通许县四所楼镇、杞县圉镇、祥符区朱仙镇等建成专职消防队,由全市统一招收79名专职队员,补充现役执勤中队实力。

(四)强化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

坚持把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贯穿全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九九”平安、“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消防安全系列行动和商场市场、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老年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三合一、二合一”场所等11项专项治理,整治和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改善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各县区政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政府挂牌督办的50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销案46处。2014年,全市共检查单位1.61万家,整改火灾隐患1.11万处,临时查封123家,“三停”单位97家,依法行政拘留56人,始终保持了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拓宽宣传渠道,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

各县、区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广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多数县、区将消防培训纳入党政教育、普法教育等内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顺河区、龙亭区、尉氏县、通许县出台了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意见。全市建成户外精品消防宣传橱窗1100个,设立消防宣传提示标牌3480余个,建成消防示范街12条、示范学校40所,并利用公共电子显示屏、手机、网络、微信等拓宽宣传渠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区普遍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累计培训5万余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

(六)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

各县、区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参与,广泛张贴《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公告》,对乡镇、产业集聚区等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排查,全面澄清底数,登记造册,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标准,依法推动整改。坚持排查与服务相结合,普遍组织消防业务骨干上门进行隐患整改技术指导,对企业员工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止2月底,全市共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216家,发现消防隐患和问题823处,督促整改495处。对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16家企业提请政府进行了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指导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考核情况看,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政府落实消防责任制不够

个别县、区政府虽然出台了年度消防工作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也明确了责任和奖惩,但抓落实不彻底,导致消防基础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鼓楼区、禹王台区年内组织消防工作考核不系统,未留存相关档案资料;龙亭区、顺河区、祥符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未及时通报干部人事等部门;个别县、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乡镇政府专职队建设等重点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督办措施,影响了工作成效。

(二)行业部门消防监管不到位

部分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消防监管责任不够,积极主动性不强,落实信息互通制度不好,行业系统内部自查自纠、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不深入、不细致;部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科学,消防管理档案资料不规范;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政许可前置审批等方面缺乏协同配合,联管联查的合力不够。特别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监管上,行政许可把关不严,多数企业未审未验直接投入使用,导致诸多先天隐患整改困难、久拖不改。

(三)社会消防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网格化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失控漏管的现象严重,特别是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九小场所等乱点区域的消防管理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火灾隐患比较突出,消防部门屡治不禁,发生亡人火灾的风险较高。个别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自我管理水平不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不到位,开展隐患自查、培训演练工作等不实,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规行为依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顺河区华博家具市场、禹王台区恒昌家具城、开封市中心医院南院、龙亭区新都汇商场和金明区郭庄村等重大火灾隐患仍未整改销案。对政府挂牌督办的1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有关主管行业部门要加大督办整改力度。

(四)综合应急救援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各县、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但仍未发布;个别县、区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仍待进一步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仍未达到标准,且管理不规范、损坏现象依然存在;政府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区、通许县未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区、禹王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通许县未制定出台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不高,多数队站运行经费难以保障到位,车辆装备器材配备不达标,执勤人员少,业务训练跟不上,无法生成有效的战斗力。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对号入座,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5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责任落实体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保障,不断创新消防监管手段,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督导考评、奖惩问责机制。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各行业部门应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健全并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标准化管理,切实形成横向互通、上下联动的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二)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行〔2012〕464号),加大对城乡消防规划、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的投入,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消防设施维护和装备建设经费占城市维护费的比例不低于6%,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相关责任落实和保障机制,为打赢灭火救援战斗提供有力保障。

(三)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深入推进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组织和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内容,逐级网格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职责,完善各项工作保障机制,督促其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和工作制度。持续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星级化”管理工作,督促单位建立完善隐患自查、教育培训、自我评估等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根据季节特点和形势任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宣传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把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素质培训计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突出火灾防范重点区域、人群和季节性火灾防范特点,加强规模化、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传播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理念,努力构建全覆盖、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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