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新乡市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由农业部主办、有关部委协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十届农交会)定于2012年9月27—30日在北京举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参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第十届农交会主要内容
(一)主题、宗旨和原则
本届农交会将以我国“三农”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和农业对外开放的新形象为重点,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三化同步发展”为主题,继续秉承“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会原则,搭建农产品贸易和交流合作平台,使其在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宣传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参展企业条件
对参展企业及其产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准入原则,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产品获得“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识、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及境外知名企业等企业及其产品为主。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型企业参展。
我市参加第十届农交会的企业必须对其参展展品负责,各县(市)、区对所推荐的企业和产品要严格审查和把关,坚决杜绝无照企业和无商标、无包装产品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参展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将追究企业和各县(市)、区的责任。
(三)时间、地点和总体布局
时间:2012年9月27—30日,展期4天。9月27日为采购商专场,2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9月24—26日布展,10月1日撤展。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总体布局:本届农交会总展出面积43500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26500平方米、室外面积17000平方米,划分为综合展区、国际展区、专业合作社展区、种子展区、农垦展区、水产展区、农业科技展区、现代农业装备展区8大板块。
本届农交会综合展区分设在全国农展馆的1号馆和新馆,共14500平方米。2011年全国粮食产量前6位的河南、黑龙江、山东、吉林、江苏、四川6个省在1号馆,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新馆。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组织参加综合展。综合展区主要集中展示现代农业建设新成就,宣传现代农业建设经验,推广现代农业建设典型,描绘现代农业建设远景。
二、我市筹备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参加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参加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筹委会),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晓然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贾祥聚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晓辉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主管副县(市、区)长
市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协调筹备工作。市农业局局长牛晓辉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副局长马玉霞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参展和布展
我省展位面积209平方米,设计装修总面积约300平方米。展位由省统一设计、特装,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在全国比较著名的河南特色农产品设置8个板块(肉类、畜禽加工、面制品、休闲食品、果蔬、红枣、茶叶、四大怀药),每个板块收取4万元费用(含设计费、特装费、摊位费)。参展企业缴纳板块费后直接带产品布展,不再缴纳其他任何费用。我省参展企业由各省辖市筹备组统一组织、统一报名、统一把关、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板块费由各省辖市负责组织收取,统一交到省农展馆,由省农展馆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使用。
各县(市)、区要根据板块设置要求,择优推荐1-2家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申报参展。每个板块展出面积约20平方米,可以两家企业分摊使用,但同一板块展品必须属于同类产品。申报单位需填写《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三品”认证复印件,于8月9日前报市筹委会办公室审核,符合参展条件的,报省组委会统筹安排确定。
2.贸易成交签约
第十届农交会期间将举行河南省重大贸易成交项目签约仪式,各县(市)、区要上报1—2个贸易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贸易签约项目,并填写《第十届农交会河南省重大贸易签约项目表》,于8月9日前报市筹委会办公室。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准备,签约双方负责人须到现场签字。同时,我省还将推荐3—5个重大贸易成交项目参加农业部举办的重大贸易成交项目签字仪式。
3.产品评奖
本届农交会设单一产品奖项–“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申报产品为本届农交会的参展农产品,申报范围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初级农产品及食品。各县(市)、区除申报参展省8大板块的产品外,要申报1-2个名优农产品参加省综合展区产品展示(需提供产品,不收取费用)。
申报评奖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资格,法人注册地址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按照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申报评奖的农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为本届农交会参展农产品;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并获得生产许可;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并归申请人所有的产品注册商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消费者满意程度高;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等标准检测合格;产品必须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证书之一,或者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名优产品荣誉的。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评奖申请表》,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8月9日前报市筹委会办公室。
4.招商引资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要抓住第十届农交会这次难得的招商引资、商务洽谈机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届时,我市将在第十届农交会期间举办新乡市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
5.参观学习
第十届农交会上将集中展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成果、新成效,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我市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组成参观团赴第十届农交会参观学习。
(三)其他要求
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要确定负责第十届农交会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市筹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立杰郭会芳
联系电话:285108028510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