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文号:周政[ 2015 ] 25号
颁布日期:2015-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周政[2015]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遵循产业发展规律、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坚持把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作为推动服务业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务实重干,大胆创新,勇于突破,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快全市“两区”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发展成效突出的“两区”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授予郸城县商务中心区、项城市特色商业区“2014年度周口市最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称号,授予淮阳县特色商业区、扶沟县商务中心区“2014年度周口市最快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两区”建设相关单位要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加快发展,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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