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鹤政办发〔2009〕15号
颁布日期:2009-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十四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鹤岗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四日

鹤岗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各类重特大事故教训,巩固“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成果,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国家、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推进企业全面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促使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二、主要目标

全市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坚决遏制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体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之内。实现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明显提高,群众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普遍掌握,各类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三项行动。

一是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煤矿、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基础上,继续严厉打击各类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依法治安,全面整顿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保护鼓励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责令限期或停产、停业整改,确保把事故消除在萌芽之中。对隐患已消除或已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的,经过验收合格后,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隐患的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三是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行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切实加强三项建设。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法制、机制建设,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要求,适时调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制定安全生产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逐步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淘汰落后工艺设施等方面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增强自身履职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各区按要求和工作需要,配齐配强煤矿专盯员并纳入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开支。教育监管人员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己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大力倡导省安监局提出的安全精神、安监理念、安监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特别能战斗的监管监察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亲自督促、过问、具体指导安全工作,并且身体力行,深入基层、井下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责任。各企业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从业资质,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提取安全技改经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班组和个人,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

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促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规范;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矿山为重点的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发包项目和出租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基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粘贴安全操作规程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企业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三是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国家或行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规范生产、作业(施工)现场监护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力度,危险作业场所要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和监督检查,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推进。重点推进地方煤矿创建本质安全矿井工作。同时,危化品、建筑、消防、道路交通、电力等行业也要按照本行业的安全评估标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单位,安全标准评估工作由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认定,报市级安监部门备案。对达不到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淘汰、退出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安全检查。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经常深入煤矿、道路交通、危化、非煤工矿商贸等高危行业的生产一线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检查,严处重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隐患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闭合”监管,杜绝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进行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日“11·9”消防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向群众宣传和讲解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丰富人们的安全常识。加强安全培训,单位的法人代表、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安全生产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对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要实行全员培训。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要查清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尽快组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专家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多渠道投入不断完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

五、时间安排

为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达到预期的目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并于3月12日前将方案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实施阶段(3月11日-11月30日)。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条是指有市直行业管理部门或专项执法部门,以战线方式开展;块是指以县、区地域为单位开展活动(含鹤矿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条块开展活动交叉的合并开展。全市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为保证实施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实施内容,实施阶段分完成制度规范、隐患排查整改及健全机制三个步骤进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总结,找出适合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办法,并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市政府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樊金宝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祝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韩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钱福永市政府副市长

王瑞市政府副市长

王桂芝市政府副市长

马冲市政府副市长

梁贞堂市政府副市长

马智凯市政府秘书长、市人民办事中心主任

刘继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瑞(兼)

成员:六区主管区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继双(兼)。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坚持亲临一线指挥督导,并注意在具体实践中进行调查研究,探索规律,寻求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途径和办法。

(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更新技术装备,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凡事故隐患多、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整改隐患,限期达标。

(四)实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在安全生产年活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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