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鸡西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鸡西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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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鸡西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鸡政办综〔2014〕3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精神,不断加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建立鸡西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分析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形势,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和部署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动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适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中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杜吉君(副市长)
召集人:张广兰(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春雁(市地税局调研员)
万海霞(国家统计局鸡西调查队副队长)
王长江(市水务局副局长)
尹晓东(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卢艳彬(市残联副理事长)
田树茂(市保障办副主任)
孙书里(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永宏(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伟(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兆峰(市计生委副主任)
刘灿辉(市银监局副局长)
刘宝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元才(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永生(市农委副主任)
陈军(市编办副主任)
张伟春(团市委副书记)
李国良(市物价监管局副局长)
杜忠岐(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李宝贵(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宝堂(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洪亮(市房产局副局长)
苏海军(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杨君(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杨胜文(市信访局副局长)
徐德文(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志义(市慈善总会秘书长)
蔡兴元(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潘荣福(市工商局副局长)
滕淑英(市妇联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和成员单位联络沟通任务,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办公室主任由张广兰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例会,由总召集人主持。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者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政府决定。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讨论议题,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和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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