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鄂政办发〔2013〕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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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5日
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中组部、工信部文件(国科办农〔2012〕13号)要求,现就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以下简称“示范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农村信息化省级中心平台和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我省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农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目标
湖北“示范省”建设总体目标为:培育农村信息服务业,促进城乡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具体目标是:
(一)建立湖北农村信息化推进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农村信息化领导体系、服务体系和咨询体系。重点建设30000个信息服务站点,选聘10名省级农村信息化战略咨询专家,增选500名农村信息化咨询服务及信息化技术专家,使专家总数达到1000名,培训并稳定基层信息员骨干队伍30000人。
(二)构建省级农村信息服务综合平台。构建支持“语音、短信、视频、网络”等多方式接入,“远程呼叫、双向可视、产业交流、专业服务”多功能一体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建设1个农村信息服务省级中心平台,包含3类信息化应用服务系统、3个支撑中心。
(三)完善快速便捷的农村信息传输通道。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丰富电信网络、广电网络等接入手段,逐步推进城区20M光纤入户、农村4M宽带入村,全省城乡实现基于2G+3G+WiFi的无线网络覆盖。大力推广“三屏互动”信息传输技术,探索“三网融合”的信息传输模式。在“三网融合”示范区建设信息化示范村100个,发展智慧农村网“三屏互动”用户100万户,农村3G网络覆盖率在95%以上。
(四)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和服务示范企业、基地。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成果,面向水稻、畜禽、水果、茶叶等产业,开展诸如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追溯、智能监测等信息技术应用,重点建设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30个、示范企业50家。
(五)探索一套政府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并行的农村信息化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信息化服务,通过市场手段获得服务收入,实现互惠共赢和可持续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信息化良性发展模式,为中西部乃至全国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借鉴。
三、工作任务
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信息化平台、通道、站点、示范区建设及服务机制的探索完善等任务。
(一)建设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具体建设:
一个门户网站—湖北智慧农村网:以系统和平台的应用帮助为主,以资讯传播为辅,为农村公共信息和产业信息化服务。集中建设“县市区网站集群、农业产业网站集群”两大网站群。
三大中心:①多媒体呼叫中心:集成湖北12316、12396、湖北农技110等信息服务资源,将电话呼叫、网络呼叫、远程视频、手机短信及3G可视呼叫等多种服务功能有机融合,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农村信息服务。②云数据中心:汇集多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湖北农业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中心。③农村信息服务监控中心:监控基层站点的服务运行及质量等情况,实现对基层信息站点的统一信息发布、监控与管理。
三类系统:①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包括基于GIS可视化农业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基于GIS可聚类农业产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等。②农业产业信息化服务系统:重点引进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电子交易系统、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系统。③手机智慧服务系统: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发应用湖北智慧农村—“党群通、产业通、家信通、天气通、农机通”等基于4G/3G/2G无线网络环境下的手机智慧服务系统。
(二)丰富完善农村信息传输方式。按照集成和不重复建设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为主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多网支撑的农村信息传输网络格局。
(三)完善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依托我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站点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完善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27000个,使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建设融合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信息服务站3000个。
(四)建设一支基层信息服务队伍。一是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基层管理员队伍为基础,建设规模为30000人的信息员队伍。二是以原湖北农技110专家团队为基础,充实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专家,建设一支能适应农村多方面信息需求的专家队伍。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五)建立一套农村信息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存量资源,统筹省内多部门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多方参与、支持,采取行政推动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平台资源建设。坚持公益性服务以财政投入为主、专业化信息服务以市场化投入为主,开展农村信息化平台、资源、站点等的建设和运行。积极探索“前向免费、后向增值”的农村信息化运营服务模式,实现政府、市场双轨驱动,促进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六)建设区域信息化应用服务示范区。一是武汉城郊现代都市农业物联网服务示范区。面向武汉城市圈地区,重点围绕城郊高端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依托龙头企业,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提出高端农业产业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的解决方案,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探索路径。二是江汉平原科技信息服务示范区。面向江汉平原地区,重点围绕区域内农业园区,依托淡水养殖、粮食、油菜和棉花四大产业龙头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农谷”和“农高区”探索信息化解决方案。同时开展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助推江汉平原地区农业经济快速发展。三是鄂西、鄂北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区。面向鄂西武陵山区和鄂北秦巴山区,依托区域内物流及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物流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实现农产品物流全过程监控、追溯,探索农产品和农资物流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助推鄂西“宜荆”和鄂北“襄十随”物流圈建设。四是鄂东、鄂南民生信息服务示范区。面向鄂东大别山区、鄂南幕阜山区,围绕群众“衣食住行”和“业教保医”,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开展公共信息服务示范,助推乡村脱贫、农民致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订及调研阶段。主要完成方案制订、论证报批、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启动示范等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建设推进阶段。主要完成平台建设、资源整合、通道建设、示范站点选建、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完善示范阶段。主要开展平台功能和资源完善、人员培训、技术应用、机制创新、区域示范中期检查等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主要是总结经验,迎接科技部、中组部、工信部工作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湖北“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相关职责、标准和规范,对示范省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应将示范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
(二)出台配套激励政策。一方面,制定农村信息化服务奖励办法,对在农村信息化服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人员、信息服务人员和基层信息服务站点给予奖励;另一方面,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个人,在科技计划项目(竞争性项目除外)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
(三)多方筹资、切实保障经费投入。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原则,多方筹集建设经费。对于示范省建设中的公益性服务投入,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示范省建设中基础性投入和后期示范站点维护升级,以社会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其它方面的投入,通过社会融资和市场创收等途径解决。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省省级中心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公共农技信息服务等。
(四)加大农村基层信息服务队伍培训力度。一是抓好基层站点信息员的培训。按照以操作应用为主、兼顾理论的原则,加强对示范站点信息员的培训,每年培训3万人次。二是抓好专家队伍的培训。内容包括服务规范、政策法律、咨询方法、专业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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