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和“两会”精神,2011年市政府继续推行重点工作专题推进机制,以重点工作的突破,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确定了2011年四项重点工作,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四项重点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为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将四项重点工作作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扣分,严格奖惩。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季度向市政府专题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现将《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2011年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两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二五”跨越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分解,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大产品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实施新冶钢特钢升级改造、有色20万吨光亮铜杆、新兴管业扩能改造、山力兴冶薄板冷轧等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认真组织实施合兴50万锭高档精梳纱、东贝高效制冷压缩机等一批技术含量高、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项目,发展壮大纺织服装、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接续替代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信委
3.突破性发展物流、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加快实施新兴现代钢铁物流园、粮食物流园等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粮食局
配合单位:阳新县、西塞山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加快沃尔玛大卖场、中茵五星级酒店、交通路商贸城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港区
加快推进华新水泥遗址公园、东方山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东方山风景区管委会
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农超对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等工程。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抓好优质粮油、蔬菜、畜禽、水产、林特等优势农产品板块或产业带建设、“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新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黄金山食品加工产业园等农产品加工园区。
牵头单位:市新农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
(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5.组织实施激光加工装备、大型成套数控等一批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建设湖北特殊钢质检中心,争创国家级质检中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6.加快建设黄金山人才特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培养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创新人才和创新型企业领军人物。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7.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力争再创1-2个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10个以上湖北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信委
(三)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8.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管理,推进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重点领域节能,继续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不断降低综合能耗。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9.推进黄金山、河西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西塞山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投公司、市市政公用局
10.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任务。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大冶市、阳新县
11.扎实推进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循环经济“310”工程,加快建设黄金山低碳示范园和下陆长乐山循环经济工业园,积极探索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四)建立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12.创新“两型”产业发展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转型发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排污费征收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13.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市级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筹建市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大力引进市外风投创投机构来黄开展业务,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行
14.创新土地管理机制,统筹做好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试点、迁村腾地、土地闲置退出和经营性用地网上交易等工作,建立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考核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5.科学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目录,明确投资政策和准入条件。整合县(市)区和产业招商责任部门力量,统筹组织好重点产业专题招商活动。把承接产业转移、央企兼并重组、发展产业集群、与武汉产业配套等作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重点跟踪,主动对接,力争在承接产业转移和引进大企业、大项目上实现新突破。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16.建立项目落地机制,对重点招商签约项目实行全程跟踪代办,落实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措施,切实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到资率、开工投产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六)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17.落实项目建设专题推进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对市级领导挂点的76个项目和县(市)区领导挂点的170个项目实行领导包保、专班服务,以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全市640个导向性计划项目加快实施。
牵头单位:市三建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18.认真谋划黄石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阳新核电、石漠化治理等一批事关黄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争取进入国家、省“笼子”。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七)盘活资产存量,推进全民创业。
19.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产业投融资和国有资本运营功能。建立企业资产重组“绿色通道”,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促成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引导机制转换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少数中小企业攀大靠强进行二次重组。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新标准“小进规”企业20家以上。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煤电油运气以及用工等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21.深入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扶持措施,加快民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培训和辅导,重点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努力让更多的人实现成功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八)做好外贸出口和金融工作。
22.完善落实外贸出口扶持政策,加强分类指导,着力培植出口主体,重点培育和发展新兴铸管、十五冶、宝加鞋业等一批新的外贸出口企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力保重点企业,打造出口品牌,狠抓重点出口产品,力争传统市场稳步增长,新兴市场大幅增长,农副产品出口实现零的突破。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信委、
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林业局
24.推进口岸、园区通关联动建设,构建通关、贸易、物流“三位一体”大通关服务体系,着力提高通关效率。加快“走出去”步伐,努力提高对外经济合作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25.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加强与国开行、进出口政策银行及市外银行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向乡镇延伸经营网点,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政策性金融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
牵头单位:市政府财金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行、黄石银监分局、市农业局
26.强力推进有色、三丰等企业上市工作,争取市城投公司发行二期债券,不断增加直接融资比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人行、市城投公司
27.积极推进亚行水污染治理、城市建设等项目申贷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加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投融资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市发改委、市政府财金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财政局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九)做好新型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28.确立“全域黄石”规划理念,坚持小城镇、中等城市和大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启动新一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中心城区2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黄石市城镇、村镇体系规划,高标准抓好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公共空间、城市色彩、综合交通、城乡卫生教育设施等重要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建委、
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
(十)着力推进“三园一带”开发建设
29.高标准推进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突出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培育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五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环保压缩机、保健饮品等新的优势产业,配套完善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启动新港(物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
30.加快推进大冶城西北、阳新城北等省级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大冶城西北工业园与黄金山工业新区基础设施对接,培育壮大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支持阳新城北工业园产业聚集,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鞋、化工等产业,加快推进园区与城区融合。统筹推进其它园区开发建设,引导区位、交通、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工业集聚区按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加快建设,增强园区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31.推进黄石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统筹推进沿江产业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促进黄石市区与大冶、阳新的对接联动、融合发展。着力推进以棋盘洲新港区为重点的港口建设,加大沿江码头的整治力度,完善疏港大通道。充分依托西塞山工业园、黄石港工业园、新港(物流)工业园和阳新工业园区富池片等园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特钢延伸加工、建材、化工等沿江特色产业。坚持以沿江开放开发推动沿江小城镇建设,促进沿江小城镇带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32.完善“三园一带”管理机制。健全县(市)区参与黄金山新区开发建设利益分配机制,支持开发区开展托管、共建和一区多园、多区一园等多元化开发建设,鼓励大型企业、战略投资者、各县(市)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区建设。坚持把园区当作“特区”办,完善园区“封闭式”管理,健全园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特事特办”制度,不断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建立“三园一带”开发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园区开发建设整体推进、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十一)大力提升市域中心城区功能。
33.加强城乡路网建设,围绕完善黄石对外通道、建设高速外环,完成大广高速、杭瑞高速黄石段建设任务,实现竣工通车;加快推进武黄城际铁路、新武九客运专线黄石段、黄咸高速大冶段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棋盘洲长江大桥建设前期工作,力争“十二五”建成通车;全力推进国省干线的改造升级,开工建设阳新至武汉一级公路、106国道大冶至阳新段。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34.着力推进长乐大道、东方大道铁山段、胜利路等道路建设;实施发展大道、湖滨东路等道路刷黑工程,努力实现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刷黑。
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35.加大“环湖开发”和旧城改造力度。
完成磁湖东北片绿化景观工程,启动磁湖东南片绿化景观建设,推进磁湖南岸综合开发,建设完善环湖道路、文体休闲旅游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打造环磁湖新景观。
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水利水产局市文化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体育局
启动卸矿矶至快活岭段长江外滩防洪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产局
配合单位:西塞山区、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港务集团
加快旧城改造步伐,配套完善城市供电、供水、供热和天燃气管网。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房产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投公司、市供电公司
(十二)积极推进市域副中心和中心镇、特色镇建设。
36.支持阳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镇规模,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形成黄石城镇体系中的副中心。启动灵乡、浮屠等10个中心镇建设,发展龙港、殷祖等一批特色镇。推进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建成20个左右的农村新社区或中心村。加快推进住房、教育、医疗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改革,努力为农民工进城落户提供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大冶市、阳新县、市政府各部门
(十三)全面推进城市综合管理。
37.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制和数字管理、考评奖惩、多元投融资等机制,构建高位协调、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大城管”格局。强化大市容管理,围绕环境卫生、建筑渣土、违法建设、道路井盖、湖泊水域、窗口地区环境秩序等12项开展治理,深入推进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和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38.深入推进国家文明城市、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四城同创”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十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39.扎实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磁湖、网湖、保安湖、富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大冶湖的保护,健全管理体制,编制综合治理规划,开展生态修复,充分发挥大冶湖防洪灌溉、交通运输、观光旅游、生态养殖等综合功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40.实施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整治工程。加强重点景区和林区的生态保护。按旅游理念统筹抓好建成区沿江、沿山、环湖景观景点规划建设,力争全年新增和改造绿地面积60公顷。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五)促进就业持续增加。
4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建立稳定的职工收入增长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市农业局
(十六)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42.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认真抓好省市养老保险统筹衔接和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推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43.全面推进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试点工作,重点抓好44个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有公房的清理转换,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建委、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44.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努力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十七)努力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
45.重点抓好粮油、蔬菜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价格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对涉农、食品、教育、医疗等价费监管。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十八)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46.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启动黄石二中二期工程改造,完成黄金山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47.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和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造一批社区和乡村文化站,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扶持力度,支持传媒、演艺等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争创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强西塞神舟民俗文化建设;加强矿冶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全面启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加快推进铜录山古铜矿遗址申遗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4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扩面工作,改造和新建一批县级医院、精神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防控机制,不断提高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防治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九)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
49.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50.推进平安黄石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信访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5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以上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52.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安全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传销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53.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牵头单位:市应急办、市民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着力办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十件实事。
54.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帮扶5000名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并带动1.8万人就业(其中,城镇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55.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万平方米,筹集公共租赁住房800套;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56.新增优质蔬菜种植面积2万亩,蔬菜总产增加3万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57.建设改造老城区背街小巷路灯200盏;完成5个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3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供电公司
58.实施黄石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完成黄荆山北麓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西塞山区、下陆区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59.解决农村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解决农村255户、1020人扶贫搬迁建房问题;建设农家书屋190个。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产局、市政府扶贫办、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60.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法律援助事项10000件。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61.完成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新规划停车泊位2000个,新增停车泊位500个。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公安局
62.建设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和种子、农药、土壤肥料等实行全覆盖性检测。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63.在各县(市)区启动建设一所学前教育示范园;对高中学生总数20%的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对农村中职学生和城市贫困中职生给予国家助学金,并为中职学生总数15%的中职学生减免学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1年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意见
元月份
1.春节前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大检查。
2.启动“两节”送温暖活动,慰问城乡困难群众。
3.组织2010年度全市目标管理检查考核。
4.市政府向市“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结2010年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重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5.召开市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市政府工作;对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交办;签订2011年县(市)区、市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动员全市政府系统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为“十二五”跨越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6.整合召开各战线、部门年度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工作,部署安排2011年工作(至二月份)。
7.召开全市企业家新春联谊会、全市纳税大户暨中央、省属驻黄单位迎春座谈会和全市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
8.组织召开黄石长三角(上海)招商引资推介会。
9.启动春运工作(至二月份)。
10.启动黄石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11.督办检查全市重金属污染治理、污染减排项目进度(全年)。
二月份
1.召开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总结2010年全市对外开放工作,表彰先进,兑现2010年度县(市)区党政主职及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下达2011年度利用外资、外贸出口目标任务,安排部署2011年全市对外开放工作。
2.分组慰问重点企业;组织对重点企业的调研。
3.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
4.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
5.谈山立交桥全线通车;东方大道绿化工程开工。
6.下达全市财税收入任务及考核办法。
三月份
1.召开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全市财税形势分析会、全市金融运行形势分析会、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会议。
2.组织参加中日(武汉)赏樱花暨经贸联谊活动。
3.开展全市春耕备耕、春防夏收工作。
4.组织全市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5.迎接全省“A级信用市州”考核验收。
6.启动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月”活动、城管“作风建设年”活动。
7.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四月份
1.召开全市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
2.开工建设奥林匹克健身中心工程;团城山污水处理厂启动运行。
3.组织开展全市春耕生产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4.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活动。
5.黄石市政府与中科院武汉分院签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
6.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五月份
1.组织参加鄂港粤投资说明会、春季广交会。
2.开展全市汛期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全市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3.黄金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磁湖东北片景观工程竣工。
4.启动全市“防灾减灾日”活动和“科技活动周”活动。
5.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工作动员大会。
6.启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7.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六月份
1.召开全市二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全市财源建设工作会及财税收入半年形势分析会、全市金融工作半年运行形势分析会、“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2.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华创会”。
3.围绕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分战线督办检查和调研各项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进度情况。
4.督办检查防汛抗旱工作。
5.组织中、高考工作,开展夏季人才交流会暨“高校毕业生招聘周”活动。
6.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
7.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七月份
1.召开全市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通报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半年工作目标任务。
2.市政府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3.跟踪督办招商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4.组织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5.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6.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八月份
1.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市政府实事落实情况,重点研究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2.抓好夏收工作。
3.部署安排争取2010年中央、省投资项目工作。
4.沿湖路综合改造工程开工。
5.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九月份
1.召开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全市财税形势分析会、全市金融工作运行形势分析会。
2.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六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3.举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4.组织国庆节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5.组织开展全市秋季动植物防疫工作。
6.湖滨东路刷黑改造工程开工。
7.开展“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月”活动。
8.组织开学检查、黄金山高中开学、庆祝教师节活动;承办“全省校园服装艺术周”活动。
9.考核督办县(市)区党政线计生工作。
10.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十月份
1.组织参加2011年鄂沪(长江三角地区)投资说明会、秋季广交会。
2.组织开展秋播工作。
3.组团参加全国城市运动会。
4.省环保厅与黄石市政府签订环保合作协议。
5.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十一月份
1.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
2.督办全市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3.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4.迎接全省城镇建设“楚天杯”考核验收。
5.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十二月份
1.召开第四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
2.分战线调研2011年全市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部署安排各战线2012年工作计划。
3.部署安排2012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
4.市政府党组向市委汇报2011年工作及2012年工作安排计划。
5.对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及县(市)区综合目标和市政府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和考核。
6.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总结2011年全市经济工作,安排2012年经济工作,动员和部署全市经济工作首季“开门红”。
7.组织参加2011年鄂京(环渤海地区)投资说明会。
8.开展全市“12.4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
9.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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