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2〕22号
颁布日期:2012-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能力建设,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7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调查工作是政府统计的重要内容。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统计调查范围不断扩大,统计调查内容日益丰富,涵盖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规模以下工业和部分服务业调查、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畜禽监测、采购经理调查等常规调查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文明城市测评、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专项调查。统计调查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性信息,是汇总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的重要来源。统计调查为核算地方生产总值提供重要依据,为综合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基础资料,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翔实的基础数据。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统计调查工作,推动统计调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与方法,坚持依法调查

国家统计局统一的制度方法是统计调查工作的行为准则,具有设计的科学性、执行的严肃性、程序的统一性和行为的法定性。各级统计调查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度方法,坚持独立组织调查,独立上报调查结果,并对调查数据采集、上报、审核、加工和发布实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面向社会和统计调查对象广泛开展《统计法》、统计调查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接受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调查资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拒报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调查资料的调查对象和篡改、干扰统计调查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照《统计法》予以查处。

三、大力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建设。一是要严格调查网点管理,保证调查网点的代表性和稳定性。二是要精心组建辅助调查员队伍,加大辅调员培训力度,落实必要待遇。三是要提高数据采集手段现代化水平。县级以上统计调查机构要建立调查网点电子名录库、原始数据库以及电子技术采集系统。四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数据下管一级制度,加强对重要调查数据评估,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各级政府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做好调查点和调查户的思想工作,配齐配强调查点的辅助调查员队伍,落实调查补助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确保国家各项调查任务的完成。

四、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

要加强对统计调查业务的指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五部委关于调查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把统计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序列进行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统计调查改革的各项措施。要支持调查队领导班子建设,把调查队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调配、培训等序列予以考虑。要将统计调查的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装备水平、办公条件等纳入相关规划中予以统筹安排,支持改善各级调查队办公用房、交通工具、数据处理等工作条件,保障统计调查业务经费。要适当提高辅调员和调查户补贴标准,其中,调查户每月记帐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居民一个工作日工资标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各项业务经费。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延伸阅读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关于抓好2008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