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十政发〔20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努力建设“创新型十堰”,根据《十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以及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意见,经研究,决定对为我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进行奖励,授予“国IV及以上高压共轨发动机活塞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等5项成果十堰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多箱室预应力混凝土槽形梁拱组合桥施工技术”等11项成果十堰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惯性参数测试试验台开发”等17项成果十堰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授予东风汽车部件厂等7家企业十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攀登科学高峰。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虚心向全体获奖者学习,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以科教兴市为己任,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十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十堰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目录.doc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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