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函 [2011] 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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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州政办函[2011]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州上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优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庆祝《条例》实施三周年,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于5月上旬(节假日除外)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以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通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州创造良好环境。
二、宣传内容
《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与重大意义;《条例》颁布实施三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
三、宣传形式
(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全州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电视、广播、报刊要播出(刊发)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专题、专栏节目以及宣传标语。
(二)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在沿街建筑物上悬挂横幅、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标语。
(三)利用网站宣传。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子网站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可开辟专栏或组织网友进行讨论。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搭建班子,落实任务,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要结合自身实际,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周活动情况,于5月15日前报州政务公开办,联系人:张远斌,电话:13974392528,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标语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标语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
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基本权利
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的义务
公开政府信息,构建和谐社会
公开政府信息,打造阳光政府
公开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
公开政府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阳光政务和谐社会
政务公开情系百姓
阳光政务用心服务
政务公开化服务透明化
推行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
政府与市民共奋进政务与民心相和谐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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